辽宁省地震局辽宁省巨灾防范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

辽宁省地震局辽宁省巨灾防范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辽宁省巨灾防范工程监理
品目

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鉴证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单位 辽宁省地震局
行政区域 辽宁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15日 14:1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4月15日至2024年04月2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4月26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预算金额 ¥19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魏巍、张俊、夏波、陈雪婷
项目联系电话 024-********、024-********
采购单位 辽宁省地震局
采购单位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4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晨 024-********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街500号祥运热力公司对面小马刺篮羽中心(楼上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魏巍、张俊、夏波、陈雪婷024-********、024-********

项目概况

辽宁省巨灾防范工程监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街500号祥运热力公司对面小马刺篮羽中心(楼上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FK(Z)2024-014

项目名称:辽宁省巨灾防范工程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辽宁省巨灾防范工程监理,共计2个包组:

001包组:

预算金额:14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0.00万元(人民币)

辽宁省巨灾防范工程货物、安装、工程监理服务,具体服务需求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002包组:

预算金额:55.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00万元(人民币)

辽宁省巨灾防范工程信息化咨询及监理服务,具体服务需求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立项审批单位验收合格后。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包组供应商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002包组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5日 至 2024年04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街500号祥运热力公司对面小马刺篮羽中心(楼上三楼))

方式:现场或邮箱报名,售价:¥500.0元/每包组(请将“其他补充事宜1”所列资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邮箱lnfk1010@126.com并电话告知)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电话咨询:夏女士 024-********、024-******** 
邮箱地址:lnfk1010@126.com

开 户 名: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哈尔滨银行沈阳五爱支行

账 号:122*****569*****

2、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地震局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44号        

联系方式:刘晨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街500号祥运热力公司对面小马刺篮羽中心(楼上三楼)            

联系方式:魏巍、张俊、夏波、陈雪婷024-********、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巍、张俊、夏波、陈雪婷

电 话:  024-********、024-********

 

标签: 防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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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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