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南海物种守护计划”珊瑚保护及修复实施单位的公告

关于征集“南海物种守护计划”珊瑚保护及修复实施单位的公告

  保护环境是建设美丽中国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加快建设生态文明,要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南海物种守护计划”配合国家建设生态文明战略,以海洋物种保护为核心目标,开展珊瑚保护及珊瑚礁修复行动,以此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愿景。
  一、主要内容
  (一)实施时间:2024年5月—2025年5月
  (二)实施地点:三亚
  (三)珊瑚品种:鹿角珊瑚
  (四)本底科考调查:站位不低于1个;调查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海水温度、盐度、深度、pH、光照度、浊度等理化指标;珊瑚种类、覆盖率、幼体补充量等。
  (五)珊瑚苗圃:因地制宜自行选择制作树形支架、浮床或钢架构珊瑚苗圃4座;每座获得直径大于10cm 的人工珊瑚种苗约50株;苗圃每月进行除藻清洁作业,每4个月监测一次珊瑚生长速率和健康状况,清除珊瑚病害天敌,持续至少10个月。
  (六)珊瑚移植修复:底播移植并修复造礁石珊瑚约200株,成活率高于90%。
  (七)修复后评估:修复完成1年后,珊瑚覆盖率较本底调查提高10%以上。
  二、项目预算
  不超过24万元。
  三、应征单位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为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社会组织或相关政府部门等,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二)申报单位需具备海洋工作相关资质。
  (三)申报单位须为可开具正规票据的合法机构。
  (四)能按照基金会财务管理要求使用项目经费。
  (五)有相关项目经验。
  三、申报时间
  2024年4月15日——4月22日
  四、评审流程
  (一)本征集公告在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官网、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二)收集申报单位材料。
  (三)项目部门就申报项目进行初筛,如申报单位提交材料不满足征集公告要求,取消其申报资格。
  (四)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综合评审。
  (五)推荐委托执行单位在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公示。
  五、提交材料
  (一)封面页。含标题(南海物种守护计划项目实施单位申报)、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需盖章)。
  (二)组织依法成立资质证明,包括但不少于: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等(需盖章)。
  (三)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需盖章)。
  (四)提供两个同类项目实施经验及案例,其中必须包含至少1个海南省地区案例(需盖章)。
  (五)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文件(需盖章)。
  有意者请于2024年4月22日18:00前,将上述所有申报材料按顺序合成一个PDF文件并盖章发送至邮箱liuhuiwen@cepf.org.cn。标题请注明“南海物种守护计划”项目+单位全称。盖章版纸质材料寄送至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703室,刘老师收,联系电话010-********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2024年4月15日
,海南,北京市,东城区,三亚

标签: 保护 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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