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宣传省际通道户外擎天柱广告位(二次)招标公告
广告宣传省际通道户外擎天柱广告位(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公告
由于第一次报名家数不足三家,未形成有效竞争。2016-2017年中国联通兴安盟分公司广告宣传省际通道户外擎天柱广告位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委托内蒙古泰尔新事通通信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招标采购工作。
注:其他网站发布信息无效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招标编号:XALT2016-CG07-01
3.2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兴安盟
3.3招标内容:乌兰浩特市省际通道户外擎天柱广告位,具体位置为:去往扎旗方向与乌白高速交汇处、去往突泉中旗方向前旗收费站与前旗二中交汇处
3.4本次预算:12.5万元
3.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4.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4.1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同时具有良好的服务能力且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且近三年的履约中无违约情况,未进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企业名录(包括法律纠纷、责任安全事故、严重质量问题等);企业注册资金要求在50万元及以上(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核);
4.2潜在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核);
4.3潜在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但不仅限于广告策划、设计、制作、发布、广告产品经营、印刷等内容);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发售期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本公告发布时起5日(日历日)截止。
6.招标文件的发售
6.1获取方式:纸质版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售,具体情况请与招标代理机构人员联系(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如有不一致的,以纸质版为准)。
6.2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为人民币[500]元/投标人。
6.3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缴纳方式:电汇。
6.3.1电汇方式缴纳:
如有意参与本项目,且通过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天内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30(北京时间)前,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电汇至以下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西街支行
账户名称:内蒙古泰尔新事通通信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15001706674052501476
开户行联号:********6742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6月2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兴安南大路1号联通公司五楼会议室。
8.其他说明
8.1如投标人中标,本项目严禁分包或转包,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8.2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须为真实有效的,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
8.3异议受理单位及电话:
内蒙古泰尔新事通通信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高鹏飞,联系电话:185*****543,邮箱:185*****543@163.com。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物资采购部,联系人:张岩,联系电话:****-*******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纪检监察部,联系人:戴巍,联系电话:186*****029。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南大路1号
邮编:137400
购买招标文件请于以下人员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泰尔新事通通信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69号新华保险大厦703室
邮编:010010
联系人:高鹏飞
电话:185*****543
电子邮件:185*****543@163.com
发布单位 :中国联通兴安盟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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