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第三看守所综合楼大厅地面及防火卷帘等修缮项目竞价公告-竞价公告

厦门市第三看守所综合楼大厅地面及防火卷帘等修缮项目竞价公告-竞价公告

内容:

网上竞价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JP0019
采购项目名称: 厦门市第三看守所综合楼大厅地面及防火卷帘等修缮项目
项目联系人: 康警官
项目联系方式: 133*****558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5日
竞价开始时间: 2024年04月15日 15时00分00秒
竞价结束时间: 2024年04月18日 15时00分00秒
采购预算合计: 126,384.00元
币种: 人民币
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②、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③、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含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 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竞价人,不得参加投标。

项目介绍:

监所综合楼大厅地面地板砖拆除,重新铺设;防火卷帘门位置装修改造吊顶;大厅墙面涂料施工;大厅二层不锈钢栏杆拆除,更换玻璃栏杆;消控室过道地板砖拆除,重新铺地板砖;过道涂料施工。

项目备注:

项目地址属于重点警戒单位,中标供应商施工人员应相对固定,接受背景审查(无犯罪记录人员方可进入看守所)供应商派出的施工人员严格遵守看守所管理规定。施工作业时间不得无故离开看守所,离所外出需书面申请经采购人批准方。本工程施工地点为厦门市第三看守所内,施工人员进场受看守所管理规定约束,竞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施工场所的特殊性,不得就施工地点特殊及施工工时短的问题提出补偿要求,并将该成本费用考虑在响应报价内。

合同包明细:
合同包号 采购限价(总价) 项目名称 数量 采购限价(单价) 规格型号 品牌 技术参数 交货期 备注
1 126,384.00元 厦门市第三看守所综合楼大厅地面及防火卷帘等修缮项目 1(项) 126,384.00元 综合楼大厅地面,防火卷帘等修缮 不限 10工作日

标签: 防火卷帘 综合楼 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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