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黔05破2号黔西县中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黔西县友联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破产财产处置尽职调查邀约公告

2022黔05破2号黔西县中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黔西县友联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破产财产处置尽职调查邀约公告

2018年1月4日,黔西县人民法院分别裁定受理黔西县中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友公司”)、黔西县友联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友联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于2018年11月23日决定中友公司与友联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指定中友公司管理人担任中友公司、友联公司实质合并破产管理人(下称“管理人”),2022年3月3日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本案提级审理。根据黔西县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管理人分别于2019年8月2日、2019年9月17日将破产财产挂网拍卖,两次拍卖均流拍,后进行破产财产变卖但未成交。根据此前工作情况及拟公开处置破产财产的工作需要,为实现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充分保护债权人利益,发布本公告如下:

一、破产人情况

黔西县中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57******P,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2年11月27日,法定代表人:罗阳,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整,住所: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县城关镇水西大道西段(城关信用社四楼),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期限:2012年11月27日至2032年11月27日,登记机关:黔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黔西县友联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587******N,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12年1月18日,法定代表人:秦正刚,注册资本:人民币6,656万元整,住所: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县城关镇城东路原老政府大院内:经营范围:旅游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期限:2012年1月18日至2032年1月18日;登记机关:黔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本次拟处置的破产财产

本次拟处置的破产财产为破产人名下或其事实建造或持有的以下财产:

1、破产人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平方米(证载面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坐落黔西县城关镇城西村,属于破产人开发的水西古城的项目用地,尚未建设建筑物或构筑物。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商业2052年9月9日、住宅2082年年9月9日,证号为黔县用(2013)第0064号,清算评估价格为********元。

2、破产人开发的水西古城项目中属于破产财产的房产:总建筑面积约******.23平方米,其分布于水西古城项目内已进行不同程度开发建设的31、32、33、35号地块内各有关楼栋(房产的建设现状等具体情况请向管理人了解或实地踏勘),清算评估价格约3.07亿元。

3、水西古城内属于破产财产的物资、设备。物资设备主要为办公用具,其外观、性能以现场实物为准(可能部分物资或设备已失去相应功能),共56项(详见所附《物资设备清单》),清算评估价格******元。

4、别克牌小型普通客车一辆(车牌号贵F*****),清算评估价格*****元。

5、破产程序中管理人审查后决定继续履行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涉及的190套房产(有关信息见《继续履行合同清单》),其中58名购房人尚欠付购房尾款*******元,清算评估价格*******元。

6、水西古城项目中破产人建造的会所1幢、办公楼1幢、生态房及木屋24间/套、砖混茅草屋2间、框架结构(房屋)6间(本公告中均统称规划外物业),建筑面积合计*****.22平方米,清算评估价格********元。

特别说明:上述第6项规划外物业现均未取得规划许可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列入处置标的。规划外物业按现状移交给买受人,但买受人应承担破产人对其进行开发的相应成本,买受人自行依法对规划外物业管理、使用、续建、完善建设手续等,该财产不能投入使用或不能续建或不能完善建设手续或被依法拆除等一切法律风险概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以上标的物的具体情况请自行向管理人了解详细情况或实地踏勘调查,如有需要可至管理人处查看《资产评估报告》等。

三、买受人必须履行的附随义务

1、破产程序中管理人审查后决定继续履行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涉及的190套房产(有关信息见《继续履行合同清单》,并含今后可能增加的获得继续履行的购房人所购买的房产。下同),其中58名购房人尚欠付购房尾款*******元,该购房尾款属于破产财产,因成交后系由买受人负责后续的项目开发建设等,故为方便、有效收取该购房尾款,买受人应同时受让该应收账款(此应收账款收取的一切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调查了解并自行承担)、与此类购房人重新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除交房时间外,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不得低于此前破产企业与此类购房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

2、买受人应在成交后一年内,按照重新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标准,将前述190套房产全部续建完毕。买受人向该类购房人交付房屋并协助办理产权证的时间应不晚于向水西古城(一期)中其他任一类型的购房人交付房屋并协助办理产权证的时间(但因购房人自身原因所造成的除外),买受人不得收取额外费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购房人承担的除外)。在该190套房产续建完成交付前,买受人不启动水西古城内黔县用(2013)第0064号土地的开发建设或进行相应销售。

对于在破产人破产清算前,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抵债给特定债权人的171套房产,因其不属于破产财产,买受人一并对其进行续建时涉及的费用,应自行与该特定债权人或相关房屋买受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引起相关纠纷或责任的,管理人及破产企业对此概不参与解决或承担。

3、破产清算前购房人通过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对应的房产,根据贷款相关合同的约定该类房产应作为贷款担保物的,买受人与该类购房人重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为该类购房人办理有关备案、产权登记手续时,应履行协助相关银行机构与该类购房人办理金融债权担保相关手续的义务或承接此前破产企业与相关银行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中约定的破产企业应承担的担保责任。

4、因历史遗留问题,现水西古城内有部分房屋已被占据使用,对属于应继续履行购房合同且相关权利人已占据使用的房屋,买受人在续建水西古城期间,应最大限度保持相关权利人对通行、通水、通电等方面的基本生活需求。

5、获得继续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其在破产清算前已缴纳但破产企业未代缴的维修基金、契税等,管理人根据分配方案支付给购房人后,由购房人再支付给买受人,买受人应承担代缴义务。

6、若付款方式为分期的,为了防止新增工程款债权等特殊债权影响项目续建完工及对本案破产债权的反噬,确保本案破产债权按期受偿,买受人应展示买受主体的充足资信能力并提供必要的履约保障措施,如联合承包人明确放弃就续建或新建中产生的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的权利(或劣于破产债权受偿),接受破产财产过户后的查封、抵押(可比照支付进度逐步释放),接受监管销售回款并按比例提取优先用于清偿破产债权等。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公告期间(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可自行前往看样,或请与管理人赵律师(电话:166*****867)、郭律师(电话:137*****004)联系看样。拟处置标的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拟处置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调查研究,未看样或未调查研究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一切风险及责任自负,今后不得以拟处置标的存在瑕疵或问题为由拒绝履行各种法定或约定义务。

五、尽职调查报名

本公告发布后,对前述拟处置标的可能有投资兴趣的主体,欢迎向管理人报名对前述拟处置标的及本案相关情况进行尽职调查,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参与本次处置活动的主体将根据该规定不得参与报名,当然有投资兴趣或意愿的主体也可自行决定不开展前述尽职调查工作(但其应自行承担因此存在或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及责任)。欢迎本案中的债权人积极报名参与尽职调查。

本次报名截止时间为管理人今后对本公告中所列明的破产财产公开发布变卖或竞买或竞价等表达处置意思的类似文件之日。

同时,因拟处置标的主要属于在建房地产项目,完成项目续建、产权办理等需要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报名者应当提前自行向黔西市政府等有关部门询问与续建、产权办理等有关的具体要求,并自行决定承接主体。成交后,因买受人在开发主体资质或其他条件方面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项目所在地政策要求而导致无法续建或进行后续开发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税费、罚款、处置成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买受人无权要求退还已缴纳的保证金及处置款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报名进行前述尽职调查时,报名者应支付尽职调查保证金20万元至破产管理人账户并与破产管理人签订尽职调查保密协议(同时提交报名者的主体证明文件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书)。

破产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黔西县中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诚信北路支行;

账号:*********

报名者表达拟进行前述尽职调查但不支付尽职调查保证金的,视为其自愿放弃本公告期间进行尽职调查的期限利益。支付尽职调查保证金后,报名者可随时申请无息退还尽职调查保证金(但若根据尽职调查保密协议的约定报名者需承担有关违约责任的,管理人有权根据约定不予退还或从尽职调查保证金中扣收约定的违约金或赔偿金)。

六、特殊情况说明

1、鉴于本公告中所列明的破产财产的处置历时已较长、处置困难,不排除当地政府可能在处置成交后同意对水西古城项目的有关建设经济指标进行调整(但是否同意调整或同意如何调整由当地政府依法依规处理),报名者应自行向当地政府咨询了解或协商沟通,且报名者自行承担因此可能存在或产生的风险及责任。处置成交后,拟处置标的涉及的项目规划变更、工程续建、预售销售、项目验收、审批等各种工作及事项,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及承担相关资金或费用、享有相应收益。

2、本公告中提及的评估价格,均指本案中聘请的评估机构在2018年出具的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价格。管理人对评估报告的有效性不做保证,报名者应自行充分调查了解、判断变卖标的的实际价值或投资价值,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投资风险。

3、发布本公告之目的是公开、尽可能多邀约对前述拟处置资产有投资兴趣或意愿的不特定主体前来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提交买受方案,故对前述拟处置资产暂不设定底价也不限制付款方式。在管理人对前述拟处置资产公开发布变卖或竞买或竞价等表达处置意思的类似文件后,本公告即不再继续执行,转按该类似文件的规定执行,但可视作已为任何对前述拟处置资产有投资兴趣或意愿的潜在主体给予了相应的尽职调查期限。

4、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本公告的相关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本公告涉及的相关事宜,可按以下方式联系咨询:郭律师137*****004,赵律师166*****867

黔西县中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黔西县友联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


,黔西县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破产清算 尽职调查 旅游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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