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长钢公司“2024年环境监测废水废气项目委托监测”招标公告
首钢长钢公司“2024年环境监测废水废气项目委托监测”招标公告
首钢长钢公司2024-030
“2024年环境监测废水废气项目委托监测”招标公告
首钢长钢公司质监站对“2024年环境监测废水废气项目委托监测项目”进行自行公开招标,具体如下。
1、招标项目内容:
焦化炼铁废水废气中苯并[a]芘、二噁英和环境空气中PM2.5等共计15个点位、46个废水废气项目。
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5,完成项目现场监测和报告编写工作。
2、资格要求:
2.1.投标单位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查询无经营异常情况;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资质要求联合体或指定品牌的招标项目除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股东、董事、监事、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同一、交叉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投标公正等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列入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重点黑名单的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自然人不能报名参标;被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相关部门列为暂停合作或取消合作的单位不能报名。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报名时招标文件的领取
(1)报名时请按照要求将以下资料做成一个word或PDF文档发送至法务审计处邮箱**********@qq. com进行资格审查,并关注邮箱的相关回复。
3.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单位行政印鉴;
3.2.合法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行政印鉴;
3.3.合法有效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行政印鉴,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本单位行政印鉴;
3.4.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本单位行政印鉴);
3.5.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
3.6.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本单位行政印鉴,或网上查询记录、近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加盖本单位行政印鉴;
3.7.“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等网站的查询报告;
3.8.投标单位信息一览表。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行政印鉴,彩印扫描件无效。
时间:2024年4月25日17:30前(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首钢长钢公司办公楼1楼130室
联系人:董重阳 李婷 联系方式:0355-*******
(2)报名单位收到法务审计处审核合格的回复后通过电话联系招标办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4月25日17:30前(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首钢长钢营销楼5楼 联系人:付霞 联系方式:0355-*******
4、截、开标时间:2024年4月28日9:00
截、开标地点:长钢招标大厅(营销楼五楼)
5、招标人:首钢长钢采购中心
联系人:聂利维 电话:*******
6、资金来源:资金自筹。
招标公告发布期限: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25日
采购中心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4年4月15日
标签: 环境监测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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