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和2016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凉水河镇寨山村)招标公告

2015和2016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凉水河镇寨山村)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丹江口市2015和2016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项目(凉水河镇寨山村)已由丹政函〔2016〕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丹江口市凉水河镇寨山村村民委员会。委托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移民后扶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项目施工地点为凉水河镇寨山村,建设内容主要有水泥路,长6000米、宽3.5米;绿化及品种改良200亩。工程总投资约180万元,施工工期90日历天,质量目标:合格。

2.2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承建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五大员”必须取得相应的岗位从业资格证书,建造师和安全员必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许分包,不许转包。

3.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资格后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办理成为丹江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后,于2016年5月27日8:00时至2016年6月2日24时止,投标申请人在丹江口市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信息网上报名并在报名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网上报名系统的“报名内容”里面填写上公司名称及委托代理人名称。【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拟任项目经理到场并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证原件、“五大员”原件、养老保险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彩色扫描件无效。】

4.2 招标文件售价200/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6月2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丹江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评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丹江口市凉水河镇寨山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9*****006

招标代理: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 186*****30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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