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运行监测”工作购买服务招标公告
重庆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运行监测”工作购买服务招标公告
重庆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运行监测” 工作购买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下述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重庆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运行监测工作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1.完成2024年度商务部“绿色流通服务”管理系统报表填报和“内贸流通统计监测信息服务平台”行业数据统计、测算和各类回收品种数据的汇总工作;
2.及时与“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对接,审核推送全市“多证合一”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备案资料,协调处理“商务部信息管理中心”备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收集整理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企业重点案例,组织回收企业进行数据填报、环保、安全等方面的培训;
4.至少完成全市120家再生资源回收重点企业相关数据的收集和填报工作,并撰写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年度报告;
5.完成重庆市智慧商务大数据平台内“绿色流通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重点企业月报相关数据的填报指导、收集汇总、整理分析工作,并汇同平台运营单位保证模块的正常运转;
6.完成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集散市场)和分拣中心回收分拣量、加工处理量等相关数据的填报;
7.做好重庆市再生资源重点联系企业的申报、管理工作;
8.市商务委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处室临时交办有关数据的统计工作。
(三)项目预算:15万元(壹拾伍万元整)人民币。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二)合法注册并获得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三)近三年以来未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三、投标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投标项目及价格;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类似项目经验证明;项目人员配置情况;监测统计方案;投标明细表。
四、评标方法及程序
(一)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通知书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不提供)复印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能参加投标。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新成立公司不足一个月的除外)。若不能提供以上资料也可由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 |
4.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1.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2.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供应商名称,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内容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1“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2.2“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2.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 2.4“政府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查询结果。 3.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以上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
注: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二)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分 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投标报价 (10%) | 10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高于限价为无效报价。 |
2 | 服务方案 (80%) | 80 | 按服务需求提供书面方案。 1.整体方案(包含但不限于监测统计整体工作安排、监测统计指标设定、人员团队构成、行业发展报告撰写思路等)。(60分) 优得41-60分,良得21-40分,一般得1-20分。 2.工作推进方式步骤及进度安排。(15分) 优得11-15分,良得6-10分,一般得1-5分。 3.提供本次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资质背景资料。(5分) 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 | 评审人员根据招标书中的服务要求标准,对各投标单位提供的书面方案进行横向比较进行独立评分。 |
3 | 商务部分 (10%) | 10 | 供应商2018年1月1日起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政府部门商务类监测统计项目服务的,每提供1份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得3分,最多10分。 | 提供合同或协议复印件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
注:采购方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采购方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采购人对供应商的项目实施方案和报价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服务方案部分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且服务方案部分评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服务方案、投标报价部分评分均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一家的方式确定中选人。
五、投标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投标文件数量。正本1份,副本2份。
(二)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4月24日18:00。
(三)报送地点:重庆市南滨路162号能源大厦2栋20楼2019办公室。
(四)联系人:王海涛
(五)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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