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招标公告

材料招标公告

询价采购公告

广安金卓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人),拟对 前枣路工程水稳层料拌合站临时用地复垦工程材料采购 项目进行公告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 。

(二)项目名称: 前枣路工程水稳层料拌合站临时用地复垦工程材料采购 。

(三)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

(四)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98 元(?含税 □不含税)。

(五)合同履行期限: 10 个日历天。

(六)采购内容: 对前锋(货运站)至枣山(操场坝)干线公路工程水稳层拌合站临时用地复垦工程材料进行采购,需供应商提供项目材料运输到场,保障项目的生产活动,主要涉及施工主材及配套材料(如:水泥、砂、砖、商品混凝土等),详见材料采购清单。 。

二、采购要求

(一)采购内容

材料采购清单

序号

名称、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元)

合价

1

标准砖

千匹

21.109

419.65

8858.39

2

水泥 32.5

kg

*****.657

0.41

4413.51

3

特细砂

m3

25.*****

218

5520.95

4

碎石(0-40mm)

m3

19.617

141.7

2779.73

5

柏树(胸径5-30mm)

78

10.9

850.2

6

成品混凝土排水沟(300*300mm)

m

261

87.2

*****.2

合计





*****.98

(二)合同履行期限:本工程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为止。

(三)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每月25日以采购人、供货单位、劳务单位三方签字的收货数量及合同单价为依据,向采购人提供等额的税务核定的增值税专票,采购人在收到拨款申请15个工作日内拨付已供材料总价的 80 %进度款(其中最后一次进度款拨款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交内审结算资料)。采购人所供材料项目工程完工,待项目验收合格后并经采购人内部审核后,以合同单价及税费(以税务核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准)和实际审核合格的入库数量进行结算,若后期广安市审计局等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对该项目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与采购人内部结算审核的审计结论不一致的,最终结算按照广安市审计局的审计结果进行相互找补(不计息)。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单价不变。采购人自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付款申请、最终验收合格报告、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结算金额的100%。

(四)验收标准:严格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五)询价保证金的缴纳:无。

(六)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缴纳合同(?含税 □不含税)金额 5 %的履约保证金(精确到元)。

2.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或保函或保险合同。

①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成交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②以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全额履约担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原件(保函中必须有表明开立银行/公司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见索即付,保函的格式和内容必须通过采购人的认可,在收到付款要求后立即支付索赔金额,无须采购人提供任何证据或经任何索赔程序)。

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详见合同主要条款。

(七)采购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 3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

2.不存在以下限制投标情形:

(1)在最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3)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

(4)供应商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责令停业或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

注:属于以上限制投标情形之一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视为无效响应,作废标处理。

(二)特殊要求:无。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询价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 2024 年 4 月 13 日 9:00 时至 2024年 4 月 15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

(二)询价文件获取方式: 1. 通过现场(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52号204办公室)或网络(邮箱**********@qq.com,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的方式领取相关资料,参与询价活动。

2.获取询价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营业执照上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授权书(非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出资人领取提供);

(4)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出资人领取提供)。

注:参与询价资格不能转让,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获取询价文件的,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五、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 2024 年4 月 16 日 10:30 时(北京时间)。

六、提交报价文件方式和地点:

1.提交报价文件方式:现场递交报价文件的方式

2.提交报价文件的地点: 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广安市广安区宏志大道773号) 。询价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

3.报价文件的组成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复印件;

(3)报价表;

(5)其他:/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备案公章,(1)(2)项为资格审查项。

七、活动流程及成交规则

(一)采购人组建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拆封、唱价。

(二)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报价文件做无效处理。

(三)询价小组汇总资格性审查合格供应商的报价并排名,报价最低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次之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询价小组根据报价排名最多可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现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对中标候选顺序进行排序。

(四)若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未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丧失中选资格的情况时,采购人可以按照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以重新招标。

(五)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 3 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 3 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选资格。

八、询价失败

本次询价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失败: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询价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报价上限,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采购有效期为询价时间结束后60天。

(二)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供货期延长将不被准许(询价文件或合同另行约定的除外)。

(三)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四)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五)本次采购活动由采购人监督人员进行监督。

(六)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十、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采购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广安)(https://gasggzy.cn/)、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gafzjt.com)、广安金土地集团微信公众号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安金卓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187*****776

采购人异议受理人:邹老师

异议受理人电话:0826-*******

2024 年4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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