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手机彩铃提升创城工作知晓率及满意度项目招标公告

运用手机彩铃提升创城工作知晓率及满意度项目招标公告

运用手机彩铃提升创城工作知晓率及满意度项目采购公告

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的通知》(甘政办〔2018〕168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试行)(酒政办发〔2019〕140号)等文件要求,玉门市委宣传部对“运用手机彩铃提升创城工作知晓率及满意度项目”以邀请招标方式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竞价采购。确定邀请一包: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玉门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酒泉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酒泉市分公司;二包: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玉门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酒泉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酒泉市分公司参与本项目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YMSWXCB-********

二、招标内容:

一包:计划为5000名干部群众免费开通3个月手机视频彩铃业务,开展文明行为公益宣传。

二包:计划为5000名干部群众免费开通3个月手机视频彩铃业务,开展文明行为公益宣传。

三、采购预算金额:小写:¥*****.00元,(大写:人民币陆万元整)(按照实际开通号码数量进行支付)

一包:小写:¥*****.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

二包:小写:¥*****.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

四、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投标须具有开户银行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3.投标人须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有委托人时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5.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报告;

注:投标人上传的所有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是原件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准确、真实有效,文件格式为PDF格式。以上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必须加盖公章,否则资质审查不予通过。

六、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1、请投标人于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pt.com.cn/)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自行报价。

2、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17日11时00分;

3、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4月17日11时01分;

4、竞价截止时间:2024年4月17日18时00分;

七、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ggzyjypt.com.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八、投标人须知:

1、竞价为单轮报价,投标人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

2、付款方式及要求:签订合同时约定。

3、服务期:具体的服务期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合同中约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主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以便及时了解询价相关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玉门市委宣传部

联系人:刘海鹏 联系电话:187 9375 9767

地址:玉苑路1号

玉门市委宣传部

2024年4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满意度 知晓率 彩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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