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岗村拆违、信访、创建、环境整治、秸秆禁烧项目服务单位备选名录库准入项目

蜀岗村拆违、信访、创建、环境整治、秸秆禁烧项目服务单位备选名录库准入项目

蜀岗村拆违、信访、创建、环境整治、秸秆禁烧项目服务单位备选名录库准入项目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西湖街道办事处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现拟对拆违、信访、创建、环境整治、秸秆禁烧项目自行招标项目建立服务单位备选名录库,选择3家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入备选名录库。
1、项目概况与范围
1.1 建设地点:西湖街道蜀岗村范围内。
1.2招标范围:拆违、信访、创建、环境整治、秸秆禁烧项目服务单位备选名录库准入
1.3服务期限:供应商入围通知书(盖章)发出之日起两年。
1.4最高限价:人工:200元/工日/人;小挖机(斗容量0.6m3):1500元/台班/辆;大挖机(斗容量1m3):2500元/台班/辆;小装载机(斗容量0.5m3):930元/台班/辆;大装载机(斗容量2.5m3):1490元/台班/辆;拖拉机:110元/车次;拖拉机:368元/台班/辆;自卸汽车(载重4t):840元/台班/辆;自卸汽车(载重2t):530元/台班/辆;租用汽车(普通轿车):200元/天/辆。每台班按8小时计,每工日按8小时计;综合单价包含管理费、税金等,租用汽车综合单价包含保险费用,不含油费。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1.5 项目需求:包含但不限于:(1)、完成违法建筑、违法搭建的拆除工作。(2)、完成违规广告牌、店牌店招的拆除工作。(3)、完成上级指派的创建工作。(4)、完成村委会应急任务处置等。
2、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入围供应商评审方法
3.1 本次供应商入围通过对申请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打分,对得分由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序按所需数量拆违、信访、创建、环境整治、秸秆禁烧项目服务单位备选名录库。
3.2 本次入围评分标准和内容详见征集文件第三章。在入围有效期内,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西湖街道办事处蜀岗村村民委员会将根据项目需要在本次入围的供应商范围内通过得分排名顺序依次轮流方式确定具体项目的供应商。
4、征集文件的获取
4.1征集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2日(9:00-11: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1910室参与本项目的报名,来获取文件。
4.2未按上述要求获取征集文件的申请人,采购人将不接收该申请人所递交的申请应答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截止时间):2024年5月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1919开标室。
5.3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均视为未按时递交投标文件,即必须同时满足5.1及5.2才视为按时递交投标文件。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本公告获取征集文件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信息发布媒介
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示等全部招标有关信息发布媒介:“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西湖街道办事处蜀岗村村民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扬州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
联系人:刘书玲
联系电话:0514-********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西湖街道办事处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现拟对拆违、信访、创建、环境整治、秸秆禁烧项目自行招标项目建立服务单位备选名录库,选择3家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入备选名录库。
1、项目概况与范围
1.1 建设地点:西湖街道蜀岗村范围内。
1.2招标范围:拆违、信访、创建、环境整治、秸秆禁烧项目服务单位备选名录库准入
1.3服务期限:供应商入围通知书(盖章)发出之日起两年。
1.4最高限价:人工:200元/工日/人;小挖机(斗容量0.6m3):1500元/台班/辆;大挖机(斗容量1m3):2500元/台班/辆;小装载机(斗容量0.5m3):930元/台班/辆;大装载机(斗容量2.5m3):1490元/台班/辆;拖拉机:110元/车次;拖拉机:368元/台班/辆;自卸汽车(载重4t):840元/台班/辆;自卸汽车(载重2t):530元/台班/辆;租用汽车(普通轿车):200元/天/辆。每台班按8小时计,每工日按8小时计;综合单价包含管理费、税金等,租用汽车综合单价包含保险费用,不含油费。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1.5 项目需求:包含但不限于:(1)、完成违法建筑、违法搭建的拆除工作。(2)、完成违规广告牌、店牌店招的拆除工作。(3)、完成上级指派的创建工作。(4)、完成村委会应急任务处置等。
2、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入围供应商评审方法
3.1 本次供应商入围通过对申请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打分,对得分由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序按所需数量拆违、信访、创建、环境整治、秸秆禁烧项目服务单位备选名录库。
3.2 本次入围评分标准和内容详见征集文件第三章。在入围有效期内,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西湖街道办事处蜀岗村村民委员会将根据项目需要在本次入围的供应商范围内通过得分排名顺序依次轮流方式确定具体项目的供应商。
4、征集文件的获取
4.1征集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2日(9:00-11: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1910室参与本项目的报名,来获取文件。
4.2未按上述要求获取征集文件的申请人,采购人将不接收该申请人所递交的申请应答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截止时间):2024年5月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1919开标室。
5.3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均视为未按时递交投标文件,即必须同时满足5.1及5.2才视为按时递交投标文件。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本公告获取征集文件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信息发布媒介
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示等全部招标有关信息发布媒介:“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西湖街道办事处蜀岗村村民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扬州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
联系人:刘书玲
联系电话:051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整治 拆违 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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