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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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
公告
(招标编号:GXCZ-A1-24610027)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税务申报要求,规范所得税税前扣除申请手续,降低税务风险,中国光大银
行北京分行拟聘请外部专业税务师事务所对扣除申请事项进行税务鉴证,拟通过公开竞争性
磋商的方式选择一家优秀的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或开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
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 2 年(含);3.注册资金不低于
人民币 30 万元(含)(事业单位除外);4.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
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
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5.企业社保
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 10 人(含)(须提供近一年在本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
于 12 个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
码、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6.具有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
证书;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
务会计制度;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10.经营状况良好,且近
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以往采购人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
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11.具备近 2 年至少 1 个(含)
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须提供合同的首末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分包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潜
在报价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14.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15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
本复印件, 成立时间为 2022 年 04 月以前,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30 万元(含))、税务登
记证(副本复印件,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副本复印件,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
印件, 成立时间为 2022 年 04 月以前);(2)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
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
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3)近一年
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纳税申报表不能代替纳税证明);(4)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
数不得低于 10 人(含)(须近一年在本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 12 个月)的“社
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月,
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5)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
以往采购人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6)近 2 年至少 1 个(含)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须
提供合同的首末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7)具有有效的税务师事务
所行政登记证书复印件;(8)授权委托书(原件);(9)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
印件)。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份 300 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3.购买时间:2024 年 04
月 15 日-04 月 25 日,09:00-12:00,13:00-17:00(北京时间)。4.购买地点:北京市海淀
区车公庄西路乙 19 号华通大厦 B 座北塔 4 层 428 室。5.购买登记: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
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的供应商均
无资格参加磋商采购活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菜市口大街 1 号
院 2 号楼信托大厦)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菜市口大街 1 号
院 2 号楼信托大厦)
七、其他
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磋商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月内完成全部服务并出具鉴证报告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答疑方式:本次磋商采用书面答疑的方式,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请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前 5 天将需要澄清的问题(加盖公章的书面文件和电子版本)邮件至 gxzbtyj@sina.com。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澄清问题回复以邮件形式至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磋商采购活动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须在法定时间内以“异
议”的形式提出。
发布媒介: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和“(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1 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 19 号华通大厦 B 座北塔 428 室
联 系 人: 田云江、王小平
电 话: 010-88019358-826
电子邮件: gxzbtyj@sina.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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