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长春公司一汽业务临时成品油承运商
(招标编号:JLYR20240405)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公司一汽业务临时成品油承运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自筹资金 30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长春石油分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春公司一汽业务临时成品油承运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公司一汽业务临时成品油承运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长春公司一汽业务临时成品油承运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证照资质: 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3 类)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参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
2.人员资质:具备交通部门每年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等相关人员营运资质。
3.其他: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岗位职责明确,需提供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文件,以及人员
名单,人员名单要附社保相关证明。 须缴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并须为所承运
的成品油投保承运人责任险。运输车辆各项证照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油罐容量、容积表、
使用年限、驾驶员从业资格等有关资料)必须合法有效,并报我方备案。所有承运车辆必须
具备规范的罐体结构和附加设备,必须满足油库、加油站装卸工艺条件及业务要求,须有合
法的容积表,并接受动态检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16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18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购买采购文件时需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
理人身份证、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上述材料的扫描件以一个
PDF 的格式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358803240@qq.com)中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邮
件标题需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报名材料”字样,邮件中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等内容,未注明以上信息所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情形,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潜在供应商邮箱中,潜在供应商需填写
完整并以 PDF 格式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购买
招标文件登记表”所填写邮箱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19 日 13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高新区创新路 669 号转业军人创业基地 511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19 日 13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高新区创新路 669 号转业军人创业基地 511 室
七、其他
采购公告
长春公司一汽业务临时成品油承运商,已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
目进行竞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长春公司一汽业务临时成品油承运商
二、采购内容:长春石油分公司为一汽集团各子公司进行成品油配送业务,油品配送承运商
前期作为临时承运商进行引进,通过竞标方式进行选商,签订临时承运合同。2021 全年为
一汽公司配送油品运量约 1.1 万吨,年发生运费约 119 万元。2022 年全年配送 0.47 万吨,
年发生运费 57.59 万元。由于临时承运商合同 2024 年 3 月末到期,已将临时承运商合同续
签至 2024 年 5 月。为保证一汽业务的延续性以及直分销配送业务的发展,特申请对此业务
进行临时承运招标。
三:采购需求:
1.服务期:3 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 个月。
2.服务要求:
(1)为我方提供承运的油罐车辆不少于 3 辆汽油罐车,1 辆柴油车,执行专车专用,其中
包含一辆应急车辆。车辆专为我公司服务,不得承担其他公司业务。
(2)承运车辆必须具备车载视频监控系统,GPS 系统,主动防御系统,并可以远程监控。
(3)油品的数质量风险及损耗出库后由承运商承担。
(4)能够实时接收和接受我方调度,满足其他临时性业务小额配送需求,按照我方指令准
时送达到指定地点。。
3.最高限价:农安区域 45KM 汽油运费为 1221 元/车次,柴油运费为 408 元/车次,长春市区
平均 110KM 汽油运输 1616 元/车次,柴油单次运输 805 元/车次。
4.中标单位数量:1 家。
5.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审法,按照商务标 60%、技术标 40%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排名第 1
名中标。
六、资格条件:
1.证照资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具备《道路危
险货物运输许可证》(3 类)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参运车辆危险化学
品运输许可证。
2.人员资质:具备交通部门每年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等相关人员营运资质。
3.其他: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岗位职责明确,需提供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文件,以及人员
名单,人员名单要附社保相关证明。 须缴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并须为所承运
的成品油投保承运人责任险。运输车辆各项证照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油罐容量、容积表、
使用年限、驾驶员从业资格等有关资料)必须合法有效,并报我方备案。所有承运车辆必须
具备规范的罐体结构和附加设备,必须满足油库、加油站装卸工艺条件及业务要求,须有合
法的容积表,并接受动态检定。
4.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七、采购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4 年 04 月 16 日至 2024 年 04 月 18 日;
2.购买采购文件时需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上述材料的扫描件以一个 PDF 的格式扫
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358803240@qq.com)中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邮件标题需写明
“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报名材料”字样,邮件中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内容,未注明以上信息所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情形,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招标代理机构
收到邮件后,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潜在供应商邮箱中,潜在供应商需填写完整并以 PDF
格式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购买招标文件登记
表”所填写邮箱中。
3.报价文件及其他资料每套合计售价为 500 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八、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04 月 19 日 13 时 00 分
2.地点:长春市高新区创新路 669 号转业军人创业基地 511 室
九、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长春石油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 799 号蓝港中心;
邮编:130000;
投标联系人:赵微;
电话:0431-81072583;
十一、代理机构
名称:吉林省宇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电子商务产业园 1 栋 301 室;
邮编:136000;
联系人:曾超;
电话:15754349768;
电子邮箱:358803240@qq.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长春石油分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 799 号蓝港中心
联 系 人:赵微
电 话:0431-8107258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宇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
联 系 人: 曾超
电 话: 15754349768
电子邮件: 35880324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