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评估机构选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ZTD2024CS0415)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
一、招标条件
本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评估机构选取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4 万元,招标人为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40000.00 元(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评估机构选取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评估机构选取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16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邮箱(sztdzb777@163.com)或现场领取(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街天
维花园 1#-7 号门市)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七、其他
领取磋商文件时须使用电子邮箱递交以下电子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
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进行扫描并形成 pdf 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
址:sztdzb777@163.com),并致电确认。需将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
人、联系电话手机”(严格按照这个填写主题,确保手机号能够联系到相关负责人,否则因
手机号错误联系不到相关人员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路龙警街 12 号
联 系 人:张科长
电 话:13909898166
电子邮件:sztdzb777@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腾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街天维花园 1#-7 号门市
联 系 人: 卜德旭
电 话: 13243903600
电子邮件: sztdzb777@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