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龙泉路539号沙坝营园区提升改造工程电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五华区龙泉路539号沙坝营园区提升改造工程电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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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五华区龙泉路 539 号沙坝营园区提升改造工程电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KCGC-2024-08188 )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五华区龙泉路 539 号沙坝营园区提升改造工程电梯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昆明市五华区科技
产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费用估算:约 245 万元。其中电梯设备约 120 万元;钢结构改造约 125 万元,
上述金额为估算金额,且不作为本项目结算依据,最终结算价款以审定金额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五华区龙泉路 539 号沙坝营园区提升改造工程电梯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五华区龙泉路 539 号沙坝营园区提升改造工程电梯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磋商申请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电梯经销
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 年第 41 号文件规定,
磋商申请人为电梯制造商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原资质(有效的):磋商申请人须同时具备:①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特种设
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 C 级及其以上资质;②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特种
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 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
的生产供货、安装能力。
(2)新资质:磋商申请人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
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A2 级(2.5m/s<额定速度≤6m/s)(范围须包含曳
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生产供货、安装能力。
3.3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 年第 41 号文件规定,
磋商申请人为电梯经销商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原资质(有效的):磋商申请人须同时具备:①电梯制造商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核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 C 级及其以上资质;②磋商申请人须具备省级及
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 级及其以上资质;③电梯
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经销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
相应的生产供货、安装能力。
(2)新资质:磋商申请人须同时具备:①电梯制造商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A2 级(2.5m/s<额定速度≤
6m/s)(范围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及其以上资质;②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市
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A2 级(2.5m/s
<额定速度≤6m/s)(范围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及其以上资质;③电梯
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经销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
相应的生产供货、安装能力。
3.4 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项目负责人
(1)拟派钢结构施工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及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B 证);
(2)电梯负责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梯);
3.6 企业业绩要求: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 1 个单项合同
金额为 100 万元人民币及其以上或一次性供货不低于 4 台的电梯供货及安装工程(与本项目
拟磋商品牌相同的电梯品牌)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7 磋商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20 年~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
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若成立不足 3 年
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若为 2022 年以后成立公司且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
可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情况说明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银行开具资
金证明文件】;
3.8 信誉要求:
(1)磋商申请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而导致无法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2020 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法违
约的记录(提供相关承诺);
(2)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
被执行人”,“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
情况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情况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网页截图。对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
录的磋商申请人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10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15 日 16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22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4.1 凡有意参加的磋商申请人,请于 2024 年 04 月 15 日 16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4 月 22 日 23 时 59 分,登录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https://dzztb.ygzdztb.com/),凭注册的账号或者是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
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SPCZ)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
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
易网完成注册通过。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云南省工程建设交易系统网站的相关要求,
并在阳光臻达公共服务平台完成信息注册,绑定 CA 并审核通过后,才可以登录获取竞争性
磋商文件,此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4.2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
元,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费 2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dzztb.ygzdztb.com/)电子
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dzztb.ygzdztb.com/)
七、其他
项目编号:KCGC-2024-08188
1.磋商条件
本项目 五华区龙泉路 539 号沙坝营园区提升改造工程电梯工程 (项目名称)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实施,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发包人为昆明市五华区科技产业园开
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土地总占地面积约 54.67 亩,地上房屋建筑 12 栋,总面积约 48675.38
平方米。
2.2 磋商范围:本项目共涉及 3 部外挂客梯和 3 部货梯的采购、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合格
及相关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的采购、运输、保险、装卸、仓储、产品保护(运输
保护、半成品保护、成品保护、验收交付之前的保护保管),梯底坑土建、外挂钢结构井道、
钢结构连廊等安装,货梯的原有井道改造,钢结构连廊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及申请必
须的使用许可证交付发包人使用;提供人员培训、售后服务、技术资料及质保期服务等。需
满足工程需要,达到工程施工深度,并提交通过相关部门审批的设计施工方案。具体以设计
方案及发包人委托为准;
2.3 项目费用估算:约 245 万元。其中电梯设备约 120 万元;钢结构改造约 125 万元,上述
金额为估算金额,且不作为本项目结算依据,最终结算价款以审定金额为准;
2.4 交货及安装周期:90 日历天;
2.5 项目地点:五华区龙泉路 539 号原红云红河烟草(集团)烟叶仓库沙坝营厂区;
2.6 质量标准:产品符合《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20)、《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10060-2011)、《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及其他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并取得市场
监督管理局的检验合格证。
2.7 售后服务要求:产品质保期限约定为项目竣工验收完毕之日起一年,在质保期内对确由
产品质量而非人为因素及不可抗力原因引起的零部件损坏予以免费更换;
2.8 标段划分:本次磋商只设一个标段;
2.9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且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牵头人必
须为电梯制造商或经销商。提供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
明确各方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内容及分工;
3.竞争性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磋商申请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电梯经销
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 年第 41 号文件规定,
磋商申请人为电梯制造商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原资质(有效的):磋商申请人须同时具备:①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特种设
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 C 级及其以上资质;②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特种
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 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
的生产供货、安装能力。
(2)新资质:磋商申请人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
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A2 级(2.5m/s<额定速度≤6m/s)(范围须包含曳
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生产供货、安装能力。
3.3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 年第 41 号文件规定,
磋商申请人为电梯经销商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原资质(有效的):磋商申请人须同时具备:①电梯制造商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核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 C 级及其以上资质;②磋商申请人须具备省级及
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 级及其以上资质;③电梯
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经销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
相应的生产供货、安装能力。
(2)新资质:磋商申请人须同时具备:①电梯制造商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A2 级(2.5m/s<额定速度≤
6m/s)(范围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及其以上资质;②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市
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A2 级(2.5m/s
<额定速度≤6m/s)(范围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及其以上资质;③电梯
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经销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
相应的生产供货、安装能力。
3.4 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项目负责人
(1)拟派钢结构施工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及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B 证);
(2)电梯负责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梯);
3.6 企业业绩要求: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 1 个单项合同
金额为 100 万元人民币及其以上或一次性供货不低于 4 台的电梯供货及安装工程(与本项目
拟磋商品牌相同的电梯品牌)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7 磋商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20 年~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
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若成立不足 3 年
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若为 2022 年以后成立公司且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
可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情况说明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银行开具资
金证明文件】;
3.8 信誉要求:
(1)磋商申请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而导致无法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2020 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法违
约的记录(提供相关承诺);
(2)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
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
出情况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情况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网页截图。对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
录的磋商申请人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10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磋商申请人,请于 2024 年 04 月 15 日 16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4 月 22 日 23
时 59 分,登录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dzztb.ygzdztb.com/),凭注
册的账号或者是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SPCZ)及其它
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
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数字证书(CA)办理
流程详见云南省工程建设交易系统网站的相关要求,并在阳光臻达公共服务平台完成信息注
册,绑定 CA 并审核通过后,才可以登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此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唯一途径。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 元,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费 200 元,
售后不退。
5.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4 月 26 日上午 10 时 00 分;
5.2 其他:本项目开标采用“智能开标”的方式,开标网址为: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
台(网址:https://dzztb.ygzdztb.com/),竞争性磋商申请人须在投标(磋商)截止时间
前完成所有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投标(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
成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
注:智能开标的操作流程详见《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
竞争性磋商申请人和供应商、招标代理)》网址:https://dzztb.ygzdztb.com/,登录官网
后点击下载专区,资料下载模块即可下载相关资料。技术操作咨询:上海思佩驰科技有限公
司服务热线:400-883-9300。竞争性磋商申请人无须到现场开标,请竞争性磋商申请人仔细
阅读以保证开标顺利进行,竞争性磋商申请人须在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1 小
时内登录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端(网址:
https://kaibiao.ygzdztb.com/user/login/)。找到网上开标室页签,进行网上签到。网上
签到后,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解密(30 分钟内)、开
标一览表确认签章(10 分钟内)等相关操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在线解密的,则视为撤
销其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开标一览表确认签章
的视为对开标唱标内容无异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元
博网采购与招标网”( http:///原“”)、阳光
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dzztb.ygzdztb.com/)上发布,我公司及昆明市
五华区科技产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
责任。
7.联系方式
发包人:昆明市五华区科技产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 505 号五华科创大厦 25 楼
联系人:田工
电话:0871-68337310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昆明市世博路 16 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 B 座 1 单元 12 层
联系人:陈红(18487253467)、李俊(15911723151)、胡兴松、胡琛、张昊然
邮 箱:1079254518@qq.com
电 话:(0871)68338999
传 真:(0871)6314568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明市五华区科技产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 505 号五华科创大厦 25 楼
联 系 人:田工
电 话:0871-6833731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昆明市世博路 16 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 B 座 1 单元 12 层
联 系 人: 陈红、李俊、胡兴松、胡琛、张昊然
电 话: 18487253467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提升改造 电梯 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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