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中等专业学校“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民族中等专业学校“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1、竞争性谈判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丽江民族中等专业学校的委托,对丽江民族中等专业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BMJZ2016-15
2.2项目单位:丽江民族中等专业学校
2.3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2.4项目预算:388800.00元
3、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谈判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完成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规定的内容;
3.2谈判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3.3谈判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保资金的记录,提供近3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费证明;
3.4谈判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谈判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6谈判供应商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并具有相应的供货、安装能力。
3.7不同的谈判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谈判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将取消其谈判资格:
a) 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b) 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对谈判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3家网站,自行下载附件获取。
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5.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 6月3日上午09:00—09:30时(北京时间)。
5.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评标室。
6、谈判时间及地点
6.1谈判时间:2016年6 月 3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6.2谈判地点: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评标室。
8、注意事项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携带谈判文件第2页所列的证明文件以供谈判小组核验,如有遗漏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9、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丽江民族中等专业学校
联 系 人:芮鹏
联系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组织:和志生
联系电话:0888—*******
地 址: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丽江市古城区民航路2号)
邮 编:674100
采购一览表
产品(项目)名称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数量
计量单位
保安人员
一、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二、基本要求:年龄五十岁以下、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有保安证和培训过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人员
三、工作职责:
1、按规定时间到岗,佩戴标志值班
2、学生上学和放学负责维持校门口秩序,组织学生有序进入校园,防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保证师生安全。
3、重大、紧急情况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或直接向校长汇报,并将相关处理结果或建议认真填写于值日记录。
4、检查门卫和安保员值班情况。要加强校园巡查,检查各楼防护门是否及时关闭和水电管理情况,夜间巡查不少于两次。
5、检查住校学生晚自习和就寝情况,要求宿管老师确认每位学生按时就寝。
6、夜班人员值班时要按时开闭防盗报警设备和闭路监控设施,使用校园闭路系统监控重点部位。保证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夜间不得随意关闭监控系统,遇有报警要及时果断处理。
7、夜间在值班室就寝,注意接听电话,根据电话内容做出妥善处理。值班人员如当天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必须事先向带帮领导或保卫处请假,以便安排好替班人员。非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室借宿,严禁安排非本单位人员代替值班。
8、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提高责任感,保持警惕,对因失责造成的事故,将严肃追究责任 9、实行轮换班,每天最少六人上班,时间为24小时。
12
名
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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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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