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贵台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计项目(编号:GXZC2016-X3-HCQZ-07)询价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贵台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计项目(编号:GXZC2016-X3-HCQZ-07)询价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贵台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计项目
(编号:GXZC2016-X3-HCQZ-07)询价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采购单位的委托,拟对贵台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计项目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报价单位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贵台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6-X3-HCQZ-07
三、采购项目内容:贵台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四、报价人资格:
1、报价人必须是国内注册(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报价人。
2、报价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竞标人,必须提供项目所在地的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购买询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1.购买时间和地点: 2016年05月27日开始至2016年05月31日止(工作时间)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西钦州市新华路337号)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售价250元/本,不办理邮寄,不提供电子版,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2.购买条件:购买询价文件时由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携带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未换“三证合一”的必须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未换“三证合一”的必须提供);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原件前来购买。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带原件核查,否则报名无效。
六、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06月01日11时00分前,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七、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地址: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西钦州市新华路337号)
邮政编码:535000联系人:潘梅 电话:****-*******
八、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钦州项目管理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明珠支行
账 号:2073 4101 0400 09630
九、公告媒体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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