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号宿舍楼窗户更换、外墙保温及喷涂真石漆和教学楼B座外墙整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第1包
4、6号宿舍楼窗户更换、外墙保温及喷涂真石漆和教学楼B座外墙整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第1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4、6号宿舍楼窗户更换、外墙保温及喷涂真石漆和教学楼B座外墙整修工程总承包已按军队工程建设项目有关规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代建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4、6号宿舍楼窗户更换、外墙保温及喷涂真石漆和教学楼B座外墙整修工程总承包。
2.1.1项目编号:2024-JK06-G1002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3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塑钢窗户换断桥铝窗、外墙保温加真石漆喷涂。
2.4计划工期:
设计周期:2024年5月24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
施工工期:2024年5月25日-2024年8月22日。
工期:90天。
2.5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2.6招标范围: 包括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技术规格书中所覆盖的全部内容,负责施工图深化设计(不含详细地质勘探)和优化设计(含所需各专业)、工程总承包施工、专业工程设计及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竣工验收、交付发包人使用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工程修复等全部内容。(投标人须无条件认可并按招标人提供的的施工图组织施工,经费控制在概算限额内)。整修工程以批准投资额为最高限额,执行总价合同。
2.7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及项目管理能力。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
①设计资质: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含)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和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①总承包投标单位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②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国家注册建筑师或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③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资格:总承包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4)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5)信誉要求:“军队采购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上证明文件提供能体现查询时间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扫描件,查询时间范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一天即可。
(6)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承担施工内容的单位均需提供)。
3.2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
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明确牵头单位并且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3.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材料(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将登记材料扫描后加盖公章同联系方式发送至**********@qq.com邮箱(发完邮箱后,请电话173*****321通知代理机构)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经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发放招标文件。报名登记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单位提供)(4)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证书(5)设计负责人证书(6)施工负责人证书(7)信用要求相关信用记录网上截图(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9)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10)投标单位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11)联合体协议书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7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6999号AB栋101室2楼开标4室。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人民币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六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
8. 联系方式招标人:代建项目部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人:佟参谋
联系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关区银杏路与擎天树街交叉路口往东北50米御翠园小区96栋三楼
联系人:贯海洋
联系电话:173*****321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纪检监督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431-********
招标
|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