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门关隧道竖井供电线路“583新东线”抢修工程招标公告
雁门关隧道竖井供电线路“583新东线”抢修工程招标公告
忻州市宏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忻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山西省忻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雁门关隧道竖井供电线路“583新东线”抢修工程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山西省忻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雁门关隧道竖井供电线路“583新东线”抢修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XZSHXD-097(201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钰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省忻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地址:忻州市和平西街高速公路收费站院内
采购人联系方式:齐东栋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忻州市宏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钰 ****-*******
代理机构地址: 忻州市忻府区金水苑小区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雁门关隧道竖井供电线路“583新东线”抢修工程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2015年4年2日,山西省代县风雪交加,气温骤降,受覆冰自然灾害影响,忻州高速公路583新东线10KV高压线路速断掉闸,供电塔倒塌、扭曲,导致雁门关隧道供电系统中断。为此,采购单位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根据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突发事件准备金管理办法》中“先抢险后恢复”的工作程序,省高管局(2015)428号文件批复该项目费用为310578元,资金来源为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准备金。由于属于应急抢险工程,依据相关规定上述工程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三、开标时间:2016年06月07日 09:30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单位名称:山西省忻州市电力建设公司电网工程分公司单位地址:忻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汾源街
五、其它补充事宜
一、服务商购买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或地税);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二、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5月27日至6月2日
(北京时间8:3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忻州市宏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水苑小区)
3.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
4.开户行、账号、投标保证金额及联系方式
保证金金额:6000元
收 款 单位:忻州市宏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新建路支行
账 号:144*****0008
保证金提交截止日期:2016年6月6日 下午18:00时
三、开标时间
时间:2016年6月7日 上午9:30时
地点:忻府区金源大酒店五层会议室
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文件将被拒收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1.0578 万元(人民币)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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