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石油工程公司2024年度西北工区环保技术服务业务框架协议第二次西北工区钻后环保治理及交井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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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区钻后环保治理及交井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ZJD-2024-0024)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中原石油工程公司2024年度西北工区环保技术服务业务框架协议第二次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石化中原石油工
程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中原石油工程公司统一安排部署,委托中原塔里木分公司组织西北工区环保
技术服务业务框架协议招标事项。用于西北工区塔河、顺北项目部的钻井作业现场钻井废弃
物综合治理项目,含废弃物治理设备的运输、安装及废弃物的收集、拉运、回收、处置等施
工服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以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框架协议有效期:本框
架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不少于一年时间。有效合同期结束前,根据工区生产需要及框架协议招
标运行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合同续签事宜。如果继续延用此招标结果,由中原工程
公司牵头专业部门发布通知后实施。服务地点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公司西北工区所属钻井
队及辅助生产单位施工地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北工区钻后环保治理及交井技术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西北工区钻后环保治理及交井技术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具备西北工区环保技术服务相应标段要求的资质及服务能力,投标人确认投标视为其
能满足资格要求。在评标时,资格审查作为否决项,不满足资格要求的视为无效标书,请各
潜在投标人谨慎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质审查及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涵盖投标内容,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实缴资本不低于30
万元。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在近三年,没有违法记
录。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无行贿受贿、偷税漏税
及欺诈行为,出具企业投标诚信承诺书。
(4)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取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有政府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6)项目负责人具有从事相关环保技术服务业务工作经历。满足准入业务需要的技术装备
能力。技术负责人具有从事相关环保技术服务业务工作经历,技术人员应为全职聘用,且仅
受聘于该技术人员所在资质申请单位。
(7)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具有硫化氢证、HSE证符合施工作业区域的相关证件。
(8)持有有效期内的国家或中石化集团公司认可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相关体系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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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具有国家法律法规或地方政府要求的环保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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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建立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提供相关的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12)三年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13)具有地方环保部门备案、批复的环保治理站点,并持有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发布的场所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批复文件。
(14)治理后产物具备合理的最终产物处置途径,固相、液相产物最终处置途径符合法律法
规要求,工业垃圾及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处置符合行政许可规定的处置方式及经营规模并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
(15)投标单位具备同时保障两支及以上井队的处置能力,且符合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及业主
方的要求。标段五投标单位具备保障西北工区各施工钻井队的能力,清运队伍及人员满足现
场生产需求(紧急情况能够保障及时到井)。
(16)熟悉钻井流程,了解钻井废弃物排放规律,与钻井队配合衔接良好,承担过相应环保
技术服务业务,并提供近三年内相应环保技术服务业务等合同文本。
(17)应制定污染物泄漏、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案与井队衔接紧密,并定期开
展演练。
(18)需提供2023年产值情况和2023年安全费用支出明细表,费用支出不低于当年产值的
1.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5日09时30分到2024年04月21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邮箱或钉钉发送方式。招标文件售价:整套500元,售
后概不退还。购买招标文件付款账号信息,收款人分账户名称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
司塔里木分公司:收款人分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石油支行:收款
人分账号:65001705100052503947。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2.购标资料:①法定代表人(或
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营业执照、开户许可
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副本复印件、购买标书打款证明(打款时备注投标单位名称+参
中石化
加投标项目名称,可简写)。以上资料必须加盖本企业公章。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
培里
标方将所要求的的资质及证明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maguohui.oszy@sinopec..com)后,并
按照要求将购标款项转账至指定账号(详见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账号信息)。4.购买成功后,
潜在投标人直接从提供的邮箱或钉钉中获取由邮箱maguohui.oszy@sinopec.com发出的招
8010
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发票将由
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开具。5.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发售结束5日
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确认投标标段,并将投标文件回执(PDF签字
盖章)、发售登记表(WORD电子版)、主数据单位申请表(WORD电子版,仅限新单位填报)
发至邮箱(maguohui..oszy@sinopec..com)。具体格式见本章附件1、附件2、附件3投标文
件回执(签字盖章的扫描件)。注意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附件1、附件2、附件3的要求发
送,否则不予接受。2.请各投标人确保回执标段与开标当天参与标段一致,若不一致,不予
承认该标段投标资格。6.投标说明:1.请投标人按时到达开标现场递交标书,不接受邮寄,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2.招标公告中相关资格要求
为否决项,否决项必须在技术标书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7.分公司参与投标的,如使用总公
司相关资质的需取得总公司授权,提供授权证明。已购买招标资料的单位不需再次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6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库尔勒市轮台县红桥开发区中原钻井西北物资保障中心212会议室纸质投标
文件与电子版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6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库尔勒市轮台县红桥开发区中原钻井西北物资保障中心212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万元。
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
其基本账户转出。
4.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您至少在开标前5天内打款,并核实是否打款成功并成功递交保证
金,以免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账号信息:
收款人分账户名称: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
原
收款人分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石油支行:
收款人分账号:65001705100052503947。
3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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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
地
址:库尔勒市新华路52号
联系人:马国辉
电话:0996-4931996
电子邮件:maguohui.oszy@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究中石化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