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五头镇舜王小学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新安县五头镇舜王小学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新安县五头镇舜王小学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6]107号

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新安县五头镇舜王小学附属工程进行招标,该项目已经政府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安县五头镇舜王小学附属工程

2、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6]107号

3、建设地点:五头镇舜王小学校内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6、工 期:120日历天

7、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约100万元

8、文明工地目标:县级文明工地

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完成本次招标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叁级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

1.4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7日2016年6月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符合条件者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800元,图纸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报名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近两年缴纳社保明细(以社保中心网页下载形式为准);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3、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28日上午9:30 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

地 址:*******_leha_address.html" target="_blank">新安县五头镇新街

联 系 人:先生

电 话:187*****352

招标代理: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杜康大厦90A室

联 系 人:女士

传 真:****-********

电 话:****-********转812

****-********转812

邮 箱:lyzx701@126.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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