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正通和-竞争性谈判海丝中央法务区秘书处-2024年度法商融合服务交流合作活动落地执行推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厦门正通和-竞争性谈判海丝中央法务区秘书处-2024年度法商融合服务交流合作活动落地执行推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度法商融合服务交流合作活动落地执行推介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海丝中央法务区秘书处
行政区域 厦门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15日 18:08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58号鸿翔大厦8层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4月15日至2024年04月1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4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0592-*******
采购单位 海丝中央法务区秘书处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台北路1号之一(海西金谷广场T1)50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先生:0592-*******
代理机构名称 厦门正通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58号鸿翔大厦8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小姐:0592-*******

项目概况

2024年度法商融合服务交流合作活动落地执行推介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58号鸿翔大厦8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ZTH043

项目名称:2024年度法商融合服务交流合作活动落地执行推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海丝中央法务区秘书处2024年度法商融合服务交流合作活动落地执行推介服务项目采购1项,其他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谈判响应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谈判响应供应商若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谈判响应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谈判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谈判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谈判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须复印)。(3)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报价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谈判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谈判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谈判响应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3、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谈判响应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4)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报价截止时间前(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谈判响应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5)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报价截止时间前(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谈判响应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6)根据《关于在招标报价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谈判响应供应商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谈判响应供应商应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其视为报价无效。(7)谈判响应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证书或书面承诺书)。(8)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10)谈判供应商具有承接政府部门异地落地执行服务项目的活动经验,提供至少一份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其他详见谈判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5日 至 2024年04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58号鸿翔大厦8层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58号鸿翔大厦8层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58号鸿翔大厦8层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费用、保证金及成交服务费”

收款单位账户:厦门正通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思明分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思明支行

账 号:410*****092********

邮 箱:xiamenzth@163.com

友情提醒:本项目仅限网下购买询价采购文件,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纸质响应文件。保证金应在报价截止前到账,保证金联系电话:沈小姐,059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丝中央法务区秘书处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台北路1号之一(海西金谷广场T1)503        

联系方式:王先生: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正通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58号鸿翔大厦8层            

联系方式:杨小姐: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小姐

电 话:  0592-*******

 

标签: 推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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