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清民二破第00001号关于公开选聘清原满族自治县水泥厂破产清算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2014清民二破第00001号关于公开选聘清原满族自治县水泥厂破产清算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聘清原满族自治县水泥厂

破产清算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于2014年7月3日裁定受理清原满族自治县水泥厂(以下简称“水泥厂”)破产清算一案,于2024年1月8日以(2014)清民二破第*****号之一决定书指定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担任水泥厂管理人。根据管理人的工作安排,现决定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对水泥厂的财务进行审计,对资产价值进行评估,欢迎行业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和人民法院名册内的司法鉴定机构积极参与。

一、审计机构的工作范围、选聘条件及承诺事项

(一)资质条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证,具有相应的审计资质,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2.至报名截止日,审计机构拥有8名以上的注册会计师,能够同时投入4名以上注册会计师服务于本项目,从事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与审计工作相关的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拟委派参与的审计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具有3年以上破产重整、破产清算的审计工作经验;

4.审计机构及团队成员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回避情形。

(二)工作范围

1.对水泥厂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财务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审计水泥厂的出资情况及资本充实情况;

(2)审计水泥厂固定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3)核查对外应收款项(资产)情况,对每笔应收款的形成依据进行说明,并将合同、转账凭证、确认函、欠条、决算书、权属文件等能够证明应收款存在的依据,整理为独立的文档移交管理人;

(4)审核水泥厂对外债务、担保情况;

(5)核查水泥厂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第三十三条的情况;

(6)核查水泥厂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入或侵占水泥厂财产等情况;

(7)审计水泥厂是否存在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及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债务的行为。

2.协助管理人进行债权审查,对债权申报人向管理人申报的每一笔债权根据管理人要求发表独立审计意见;配合管理人调查认定、计算职工债权。

3.根据管理人、债权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对审计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出席债权人会议。

4.配合管理人做好破产清算工作中涉及水泥厂财务记载资料的调取,完成财产调查报告等。

5.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承诺事项

1.审计机构一经选定,须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工作人员进场,开始审计工作。

2.书面承诺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协议起30日内完成第一稿预审稿,并于50日内完成对水泥厂的财务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均为一式五份)。

3.延期提交报告的违约责任。

二、评估机构的工作范围、选聘条件及承诺事项

(一)资质条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证,具有土地、资产评估以及房地产评估的评估资质,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2.至报名截止日,评估机构拥有10名以上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能够同时投入3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服务于本项目,从事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与评估工作相关的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拟委派参与的评估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近3年内从事过至少3件破产案件的评估工作(以委托合同、评估报告正本为据);

4. 根据水泥厂资产构成情况,报名评估机构需具备对房产、土地、机械设备等资产的评估资质与经验;

5.评估机构及团队成员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回避情形。

(二)工作范围

1.评估水泥厂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水泥厂土地、房产、机械设备等;

2.向管理人提供评估报告(一式五份), 根据管理人、债权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出席债权人会议;

3.按管理人要求和相关规定,实地勘察、盘点和核实债务人资产为确定破产财产范围提供依据;

4.破产清算期间如发生评估报告期限届满的,按照管理人要求重新出具评估报告或相关说明;

5.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承诺事项

1.评估机构一经选定,须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工作人员进场,开始评估工作。

2.书面承诺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协议起30日内完成第一稿预审稿,并于50日内完成对水泥厂的评估工作,出具评估报告;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评估报告(均为一式五份)。

3.延期提交报告的违约责任。

三、关于审计、评估机构的选定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2024年4月21日15:00前向管理人提交书面申报材料至管理人联系地址。

管理人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92号皇朝万鑫国际大厦A座42楼,联系人:董律师,联系方式:133*****972

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同意参与选聘的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3.入围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证明(复印件);

4.项目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企业破产工作经验或房地产开发企业审计、评估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破产工作经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审计、评估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审计、评估方案、报价、提交审计、评估报告时间、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等);

6.载明经办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供经办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由本人签字,签名时须提供原件审核);

7.提供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管理人收到申报材料后,对各机构报送材料进行比选,最终各选定一家审计、评估进行委托,并报人民法院进行备案后确认。如审计、评估机构只有一家申报的,管理人可以直接确定申报机构为水泥厂破产清算的审计、评估机构。

特此公告

清原满族自治县水泥厂管理人

2024年4月15日

附件:评分标准

审计机构评分标准

序号

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报价50%

50

全体竞标人的应标报价中,最低报价为基准价,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100%*50。

2

履约能力20%

20

每办理1件破产审计业务得2分,最多得20分。

3

人员配置10%

10

每具有1名注册会计师得1分,最多得10分。

4

服务方案20%

20

方案包括项目背景分析、项目实施计划和进度、项目管理体系和制度、项目质量保证、人员配置、人员分工等。

总评分

100

评估机构评分标准

序号

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报价50%

50

全体竞标人的应标报价中,最低报价为基准价,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100%*50。

2

履约能力20%

20

每办理1件破产评估业务得2分,最多得20分。

3

人员配置10%

10

每具有1名评估师得1分,最多得10分。

4

服务方案20%

20

方案包括项目背景分析、项目实施计划和进度、项目管理体系和制度、项目质量保证、人员配置、人员分工等。

总评分

100

综合评分法


,清原满族自治县

标签: 破产清算 评估机构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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