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宁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水处理药剂厂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新疆宁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水处理药剂厂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新疆宁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水处理药剂厂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宁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水处理药剂厂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2*****030******)已由新疆库尔勒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招标人为新疆宁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库尔勒市
2.项目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11㎡,约50.0亩。建、构筑物占地面积9987.8㎡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652*****030******001001
标段(包)名称: 新疆宁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水处理药剂厂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建设聚合氯化铝Ⅰ3500吨/年、聚合氯化铝Ⅱ6500吨/年、复合碳源4万吨/年、聚丙烯酰胺3000吨/年,配套的盐酸罐组、装卸泵房、总配电室、消防及循环水设施、换热站等公用工程及质量安全控制中心等辅助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学原料药)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同时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施工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工程师(建筑工程)执业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投标其他条件: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学原料药)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4)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班子成员须在进疆信息报送册内。(中标后提供)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同时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承接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或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承接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或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具有能证明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信息)。 3.6、财务要求:近三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人提供。(新成立企业可不提供) 3.7、其他人员要求: (1)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同时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施工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工程师(建筑工程)执业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4年04月15日 00:00到 2024年04月25日 23:59
2.获取方式:请到巴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xjbzggzy.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澄清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07日 10:30
2.递交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7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
3.开标地点:巴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巴州索克巴格路与香梨大道交汇处巴州住建大厦五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次工程投标保证金可以提供银行电汇、转账支票、工程保函(采用工程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工程担保保证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或者采用转账(或电汇)(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交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账(或电汇)至巴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子账户,汇款时务必在用途或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者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使用银行保函的,并提供保函的扫描件和近三个月银行流水的扫描件须在标书中提供)。汇款时用途处或备注栏中必须务必注明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者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2)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巴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计划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4)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巴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及时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5)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库尔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宁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立科得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库尔勒市 地 址:库尔勒市人民东路12号
联 系 人:何宇杰 联 系 人:张亚琴
电 话:135*****088 电 话:181*****58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qq.com
2024年04月15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招标公告.pdf

新疆宁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水处理药剂厂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宁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水处理药剂厂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2*****030******)已由新疆库尔勒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招标人为新疆宁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库尔勒市
2.项目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11㎡,约50.0亩。建、构筑物占地面积9987.8㎡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652*****030******001001
标段(包)名称: 新疆宁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水处理药剂厂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建设聚合氯化铝Ⅰ3500吨/年、聚合氯化铝Ⅱ6500吨/年、复合碳源4万吨/年、聚丙烯酰胺3000吨/年,配套的盐酸罐组、装卸泵房、总配电室、消防及循环水设施、换热站等公用工程及质量安全控制中心等辅助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学原料药)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同时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施工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工程师(建筑工程)执业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投标其他条件: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学原料药)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4)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班子成员须在进疆信息报送册内。(中标后提供)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同时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承接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或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承接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或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具有能证明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信息)。 3.6、财务要求:近三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人提供。(新成立企业可不提供) 3.7、其他人员要求: (1)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同时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施工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工程师(建筑工程)执业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4年04月15日 00:00到 2024年04月25日 23:59
2.获取方式:请到巴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xjbzggzy.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澄清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07日 10:30
2.递交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7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
3.开标地点:巴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巴州索克巴格路与香梨大道交汇处巴州住建大厦五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次工程投标保证金可以提供银行电汇、转账支票、工程保函(采用工程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工程担保保证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或者采用转账(或电汇)(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交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账(或电汇)至巴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子账户,汇款时务必在用途或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者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使用银行保函的,并提供保函的扫描件和近三个月银行流水的扫描件须在标书中提供)。汇款时用途处或备注栏中必须务必注明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者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2)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巴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计划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4)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巴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及时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5)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库尔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宁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立科得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库尔勒市 地 址:库尔勒市人民东路12号
联 系 人:何宇杰 联 系 人:张亚琴
电 话:135*****088 电 话:181*****58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qq.com
2024年04月15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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