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网格化案件处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
告
(招标编号:YNSH-24040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网格化案件处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各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2万元,招标人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
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网格化案件处置服务项目,最高限价(如
有):¥120,000.00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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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其他法定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m.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至提交响应文件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
证据留存):
2.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ccgp.gov.c)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
应文件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3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交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
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附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相关财务证明资料):事业单位提
供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度内部财务报表或提供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
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9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
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
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
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
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2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9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
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
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
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
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
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说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多
6.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说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6日09时00分到2024年04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①现场获取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
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云南上宏工程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77号金尚壹号17层170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
件,②网上获取: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
理人居民身份证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ynshgc01@163.com郎箱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获取报名表、回传报名表,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可将文件费用转至采购代理机构对公账户,
回传缴费凭证后,竞争性磋商文件将通过报名邮箱及时发出。(邮件发送时应注明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开票信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8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云南上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77号金尚壹
号17层1702)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8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上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77号金尚壹
号17层1702)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网格化案件处置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上
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77号金尚壹号17层1702)获取竞
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S-240401。
项目名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网格化案件处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口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口询价。
预算金额:¥120,000.00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0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
采购需求:
项目采购需求服务地点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标准
采购一家服务单位负责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网格化案件处置提供服务:
最终以采购人委托为准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
起一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文件执行,符合采购要求,满足采购人需要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m.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至提交响应文件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
证据留存):
2.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ccgp.gov.c)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
应文件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3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交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
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附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相关财务证明资料):事业单位提
供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度内部财务报表或提供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
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办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画
4.1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9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
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
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
家
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
县
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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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9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
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
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
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
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
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说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说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6日至2024年04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上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77号金尚壹号17层
1702)
方式:①现场获取: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云南上宏工程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77号金尚壹号17层170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②网上获取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居民身份证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ynshgc01©163.com邮箱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获取
报名表、回传报名表,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可将文件费用转至采购代理机构对公账户,回
传缴费凭证后,竞争性磋商文件将通过报名邮箱及时发出。(邮件发送时应注明项目名称、
F.y
项目编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开票信息):
售价¥600.00元/份,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的缴纳,只能采用
公对公转账(不接受私人对公转账)或者现金缴纳的方式也不提供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
务。汇款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第三支行:账号:9550880211380100137:开
户名:云南上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注:未在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问:2024年04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上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77号金尚壹号17层
1702).
注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碰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
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上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77号金尚壹号17层
1702).
注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
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cebpubservice..com/)上
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春漫大道16号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
员会403
联系人:唐老师
电话:0871-68163009
式
电子邮件:/
五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上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77号金尚壹号17层1702
联系人:李蓉桢
电
话:18288289386
电子邮件:ynshgc0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李葵校(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