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先行处置物品公告
新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先行处置物品公告
新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先行处置物品公告
干市监食先处告〔2024〕14号
本局于2024年2月23日作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干市监强制〔2024〕******号),扣押了存放于新干县瑞鑫和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号冷库内的涉案物品。为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本局拟对李有根驾驶的车牌号为苏AJ6396重型半挂牵引车/赣C9Z88挂重型集装箱半挂车运载的、当事人无法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能证明该货品合法来源凭证的788件冷冻鸡爪食品先行处置,处置方式为:拍卖。
因上述物品权利人不明确,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本局予以公告,公告期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6日。请物品权利人在公告期间内向本局提出意见或者申请。公告期满后仍没有权利人同意或者申请的,本局将依照上述处置方式予以处置。
联系人:刘海雄、唐太勇联系电话:0796-*******
联系地址:新干县金川北大道1号
新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5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