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宁夏分公司年塔类一体化土建+配套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铁塔宁夏分公司年塔类一体化土建+配套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宁夏分公司2024-2025年塔类一体化(土建+配套)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SZB-2024-*****】),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项目名称:中国铁塔宁夏分公司2024-2025年塔类一体化(土建+配套)施工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性质:施工招标。

(3)项目规模:总估算金额7356万元(不含税)。

(4)实施区域:宁夏回族自治区。

(5)招标内容:

①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区五地市一体化、维护改造基站土建施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新建基站塔基、机房土建及机房装修、机房改造加固、护坡、围墙、手孔、地坪、新建塔接地网建设以及更新改造施工等。

②宁夏回族自治区五地市配套设备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一体业务、维护更新改造及两翼业务涉及的:新建、改造机房(柜)直流电源系统、动力环境监控、空调、室内外走线架、机房接地、云监控等安装施工,具体内容见技术规范书。

(6)工期要求:符合招标人的要求。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8)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止或框架合同有效期内订单累计结算金额达到上限止(注:本框架协议自上期项目合同到期或上期项目份额执行完毕(以先到为准)开始执行)。

1.2本项目划分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划分

份额划分

实施地域

土建部分预估金额(不含税,万元)

配套部分预估金额(不含税,万元)

合计预估金额(不含税,万元)

份额占比

标段一

(银川市)

份额1

金凤区、西夏区

351

572

923

35.46%

份额2

灵武市、宁东、永宁县

298

604

902

34.64%

份额3

兴庆区、贺兰县

217

561

778

29.90%

标段二

(吴忠市)

份额1

盐池县、同心县

459

263

722

50.85%

份额2

利通区、红寺堡区、青铜峡市

359

339

698

49.15%

标段三

(中卫市)

份额1

中宁县、海原县

345

343

688

54.67%

份额2

沙坡头区

228

343

571

45.33%

标段四

(固原市)

份额1

原州区、彭阳县

405

211

616

55.70%

份额2

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

307

183

490

44.30%

标段五

(石嘴山市)

份额1

大武口区、惠农区

264

358

622

64.28%

份额2

平罗县

213

133

346

35.72%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2】个。

1.3承包方式:施工方对工程项目包工、部分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物业和站址协调、并独立承担安全责任(乙供材料需满足甲方的质量要求及标准规范。甲方有权根据上级政策变动,调整乙供材料设备为甲供)。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土建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报价折扣95%,配套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报价折扣6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已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工作,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或承诺可开具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可开具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书。

2.1.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如已按国家要求进行资质变更的,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如已按国家要求进行资质变更的,须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2.1.7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日期为准)承接的同类项目(土建施工或配套施工)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和合同签章页(须有合同双方签章))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每份单项合同须至少提供1张对应发票;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同时提供对应的订单或发票扫描件,时间以合同或订单为准,金额以订单或发票累计金额为准。如合同或订单不体现签约时间,视为无效业绩。

2.1.8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有效的三类安全人员证书:

(1)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所投标的每个标段配备以下人员:①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②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名,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所投标的每个标段配备以下人员:①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②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名,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投标人为所投标的每个标段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中须至少有1人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须同时提供:①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②有效的证书复印件;③自2023年9月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委托第三方缴纳,还须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单位签订的社保代缴协议等证明材料)。

注1: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可复用于各标段。投标人须为所投标的每个标段各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和2名专职安全员,不同标段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复用,若复用,则按标段顺序排名靠后的标段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注2:如投标人投一个标段,须至少提供住建部的A、B类人员证书各1个及工信部的A、B类人员证书各1个;如投标人投两个标段的,须至少提供住建部A证和工信部A证各1个,住建部B证和工信部B证各2个;如投标人投三个及以上标段的,须至少提供住建部A证和工信部A证各1个,住建部B证和工信部B证各3个,以此类推。同一标段内一人持多种证书和多人分别持有要求的证书均可,以证书的种类和数量为准,人员数量每标段至少1名,人员数量可大于或等于要求的最低数量。

注3:如投标人投一个标段,须至少提供住建部C证和工信部C证各2个;如投标人投两个标段的,须至少提供住建部C证和工信部C证各4个;如投标人投三个及以上标段的,须至少提供住建部C证和工信部C证各6个,以此类推。同一标段内一人持多种证书和多人分别持有要求的证书均可,以证书的种类和数量为准,人员数量每标段至少2名,人员数量可大于或等于要求的最低数量。

2.1.9人员要求:投标人须为本项目至少配备2名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的人员和2名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的人员。须同时提供:①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②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注:特种作业证书颁发机构为安全监督部门,如证书已到复审期,需提供复审通过证明,否则视为无效证书);③自2023年9月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委托第三方缴纳,还须提供供应商与第三方单位签订的社保代缴协议等证明材料)。

2.1.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列入全国或宁夏铁塔列入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列入全国或宁夏铁塔列入省分公司同类产品“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

(18)不同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9)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4月16日09时00分至2024年4月2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 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 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款通过登录“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网址:https://jszb.chinaccsscm.cn/)完成本项目的费用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流程详见门户-工作动态-供应商使用系统需知-“供应商平台操作手册.doc”。平台注册联系人:雷经理,025-********

4.4 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文件款发票为电子发票,投标人须在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上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6日14时0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 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 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以纸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有):若投标人以纸质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则应在5.1条款载明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纸质原件递交至【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2204室,收件人:蔡毅飞,联系电话:159*****561】。

5.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投标人注册

6.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水乡路23号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095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80号

项 目 联系人:蔡毅飞、荣祝福

电 话:159*****561

电子邮件(异议接收邮箱):caiyifei.jszbtx@chinaccs.cn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5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宁夏

标签: 施工服务 一体化 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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