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航空旅游宣传合作项目第三次单一来源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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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西藏航空旅游宣传合作项目第三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 ggzy.xizang.gov.cn)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2日 12时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4-*****
项目名称:西藏航空旅游宣传合作项目第三次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具体内容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业主要求完成项目(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16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04月19日 00时00分
地点: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 ggzy.xizang.gov.cn)获取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22日 12时00分
地点: 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 址:ggzy.xizang.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4月22日 12时00分
地点: 山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单位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度或2023年度或出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当年开始提供);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收缴纳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纳税、社保证明。注:如投标企业免税、免缴纳社保,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税或无欠税证明,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无需缴纳社保的证明;以上材料需相关部门加盖公章进行佐证。);
1.5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1.6 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承诺函。
3.本次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4.供应商在响应时需要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并在开启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供应商将响应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系统中,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标签: 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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