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本级][线下]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章贡区法院食堂生鲜蔬菜零星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赣州市本级][线下]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章贡区法院食堂生鲜蔬菜零星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章贡区法院食堂生鲜蔬菜零星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编号:GZJH2024-GZ-C003)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章贡区法院食堂生鲜蔬菜零星采购及配送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29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JH2024-GZ-C003
项目名称:章贡区法院食堂生鲜蔬菜零星采购及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赣市购2024F********* | 食堂生鲜蔬菜零星采购项目 | 1 | 年 | *******.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发放《成交通知书》之日起20日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提供服务,按合同要求及相关行业标准执行,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服务期限1年,具体时间由采购人在合同中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或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文件中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7日 00:00 至 2024年04月24日 23:3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及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4年04月29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章贡区长征大道9号),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组织开评标,各供应商不需要到现场出席开标会。
五、开启:
2024年04月29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章贡区长征大道9号),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组织开评标,各供应商不需要到现场出席开标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2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按成交总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履约合格后如无违约行为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2.付款方式:本项目签订合同后,按每月所有生鲜物品实际供货量及单价(当月、当季生鲜物品的时令价格)分别计算,累计金额×报价折扣率,一个月结算付款一次,每次付款前均需向采购人出具财政部门认可的正式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于一周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 3.不见面开标系统注意事项 3.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现场解锁、保函、回避情形的确认、磋商、二次报价等)。各供应商的供应商代表负责进行本项目响应活动的系统操作和办理响应相关事宜。供应商代表在开标、评标活动中因质疑、询标签署的澄清和补正,以及在系统操作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供应商均予承认,其法律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注:供应商代表必须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2系统签到: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各供应商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供应商未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放弃响应处理。 3.3回避情形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询问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采购人工作人员是否需要申请回避。如在采购代理机构宣布询问后3分钟内“不见面开标”系统中的“互动交流”栏没有供应商提交加盖了供应商公章的申请材料的,视为均不需要回避。 3.4响应文件解锁:按规定完成系统签到的供应商自行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解锁,在采购代理机构宣布开始解锁后3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在规定的解锁时间结束后供应商未解锁的,作放弃响应处理,系统将其响应文件退回。 3.5询标(磋商)要求:供应商的系统操作人员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本项目的询标(磋商)等信息并在“不见面询标”系统中对询标(商)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商)内容发出起3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竞争性磋商小组的意见。供应商回复询标(磋商)内容时需将磋商小组提问内容与供应商自己回复的内容制作出询标(磋商)记录的word,打印出来线下完成签字或盖章后,在“相关电子件”上传相应盖章版或签字版附件,确认无误之后点击提交,完成文字询标(磋商)相应操作,具体操作详见《赣州不见面询标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注:供应商代表必须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6开评标异议的提出: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3.7意外情况的处理: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开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对下列情形免责: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实施主体、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处理:(一)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4.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成交供应商有融资需求的,可享受“政采贷”政策,通过线上申请融资服务。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
联系方式:07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客家大道51号三楼(博德山庄正对面)
联系方式:0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张女士、廖先生、王先生
电话:181*****750
标签: 景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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