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院东校区零星项目造价咨询二次采购公告

郑州航院东校区零星项目造价咨询二次采购公告

根据河南省2016-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我校东校区零星项目造价咨询实施自行组织竞谈采购,由于首次公告发出之日到递交竞谈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竞谈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依法废标并组织二次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报名及发放谈判文件时间:2016年 5月 27日—2016年 6月 1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公休及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及发放谈判文件地点:郑州航院东校区行政楼B305办公室。
三、竞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6 月3 日上午10∶00。
四、竞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郑州航院东校区基建处会议室,届时请参加竞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并参与采购。
五、竞标人资质要求:
竞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竞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竞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且拥有本单位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
4、拟派本项目设计任务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人员;
5、竞标人及项目负责人2013年1月1日以来均至少完成5个类似项目(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不能雷同)。业绩证明材料单个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内容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原件(限定为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7、竞标人须提供单位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竞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六、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携带: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资质证书,社保缴费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劳务合同和注册资格证书;如竞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除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外还需持有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竞标单位公章)。
以上证件报名时须出示原件,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七、联 系 人:李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2016年 5 月 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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