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滨州市生态环境局沾化分局应急监测项目2024年4月-2025年3月》二次公开选取中介机构的公告
关于《滨州市生态环境局沾化分局应急监测项目2024年4月-2025年3月》二次公开选取中介机构的公告
项目名称:关于《滨州市生态环境局沾化分局应急监测项目(2024年4月-2025年3月)》(二次)公开选取中介机构的公告
项目编号:ZJCS202*****0059
项目申请单位:滨州市生态环境局沾化分局
联系人:邢月勇
联系电话:153*****645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述
为满足滨州市生态环境局沾化分局临时性、应急性检测要求,开展废水、废气、固废、危废、噪声相关项目检测。 本项目服务期为1年,自中选结果确定日计算。
二、项目要求
因项目特殊性,需选取3家检验检测机构,其中1家应具备危废司法鉴定资质。本项目拟定服务费(1万元)仅为中介超市平台程序要求,不作为最后结算依据,实际费用根据实际工作量,并结合市场价确定。本次选取的3家服务商,暂时只作为储备,当应急监测实际任务发生后,由此次中选的3家服务商根据任务内容进行报价,并最终开展工作。
1、项目中选公告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并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履行义务。
2、接到应急任务后,必须2小时内赶赴沾化区采样,并按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样品分析、并出具检测报告。根据到场时间要求和安全因素考虑,不建议离沾化区100km范围以外的检测机构报名。具备危废司法鉴定资质的公司,不受此限制。
3、应具备水(地表水、废水、地下水)、废气、危固废物、噪声检测资质。承接主体水环境监测能力项目应不低于200项,应包括地表水、地下水的90%以上检测指标;承接主体土壤监测能力项目应不低于80项,应包括建设用地及农用地土壤90%以上基本项目;承接主体大气环境监测能力项目应不低于100项,应包括VOCs(挥发性有机物、特征污染物)等基本项目。
4、在具备地下水、地表水、噪声、废气检测资质外,应具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 5085.1-2007、GB 5085.3-2007)检测资质,外包项不多于5项;具有物质初步筛查鉴别能力,并具有危险废物腐蚀性及浸出毒性中所包含指标80%以上指标,能出具司法鉴定报告(证书)。
5、应具备挥发性有机物GB*****-2019无组织排放监测能力;应具备DB37/2801.1-2016、DB37/2801.2-2019、DB37/2801.3-2017、DB37/2801.4-2017、DB37/2801.5-2018、DB37/2801.6-2018、DB37/2801.7-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监测分析能力;应具备GB/T*****-2008排气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附录A排风罩的方法测定相关监测能力。
6、检测报告应按照中国计量认证的要求进行编写,至少包括任务范围、采样与检测时间、采样及检测使用的主要仪器、采样方法、采样工作情况、样品保存情况、样品预处理方法、检测分析方法、检测结果、质量控制等信息,检测报告应附相关项目的资质认定,方法标准,以及方法检出限,应确保检出限低于相关标准数值。质控措施:自控平行、密码平行、标样、现场空白、现场平行样、实验室平行样。
7、受委托方在采样,实验室分析结束后,应向委托方提供检测结果正本(两份)及副本复印件/扫描件,委托方对受委托方采样、检测报告进行质量监督、审核。
8、结算依据以实际工作量确定,受委托方结账时需提供详细价格清单,价格不得高于检测项目市场均价。
9、第2~8条由参与报名的第三方机构负责自行审核,并提交承诺书进行确认,此项业主进行资格后审。
三、项目付款方式及资金来源
项目经检验合格后根据市场调节价在合同期结束后一次性支付,付款方式以银行电汇、银行汇票的形式向乙方指定账号支付合同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项目选取方式
项目采取自主谈判谈判方式。
标签: 应急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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