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东部产业区生活配套项目单身公寓建筑工程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东部产业区生活配套项目单身公寓建筑工程
公告编号:****************11401 | ||||||||||||||||||||||
招标人决定将本次本告的工程项目的施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承包人,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
1.招标人名称: | 营口河海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及电话: | 文法(****-*******) | |||||||||||||||||||
2.招标人地址: | 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培训中心行政楼 | 邮政编码: | ||||||||||||||||||||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 联系人及电话: | 郭志权(***-********) | |||||||||||||||||||
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 |||||||||||||||||||||
邮政编码: | 110005 | |||||||||||||||||||||
5.招标项目名称: |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东部产业区生活配套项目单身公寓建筑工程 | |||||||||||||||||||||
6.招标项目地点: | 营口沿海产业基地 | |||||||||||||||||||||
7.招标项目实施时间: | 2008-2-29 至2009-12-31 | |||||||||||||||||||||
8.招标项目投资来源及额度: | ||||||||||||||||||||||
投资额: | 0 | 万元人民币 | 工程规模: | |||||||||||||||||||
9.招标范围 | ||||||||||||||||||||||
10.投标人资质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
11.报名时间: | 2008-2-5 8:00:00 至2008-2-19 17:00:00 | |||||||||||||||||||||
12.报名地点: | ||||||||||||||||||||||
13.投标人须知 | ||||||||||||||||||||||
16.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 ||||||||||||||||||||||
17.工程类别: | 一类 | |||||||||||||||||||||
公告详细内容: |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东部产业区生活配套项目单身公寓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ZB02-2008-ZBEC005-01 1.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东部产业区生活配套项目单身公寓建筑工程,已由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由营口河海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营口河海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本次招标工作。 3.单身公寓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约65600平方米,总层数为24层,建设地点在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本工程计划在2008年2月开工,2009年12月竣工,要求工程质量合格,并达到省优质工程标准。 4.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单身公寓建筑工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6.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并有意参与本工程的拟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资质等级证书; ③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于2008 年2月5日至 2008 年2月19日上午8:00时~下午17:00时(节日休息),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401房间)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上述信息与招标文件如有矛盾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 标 人:营口河海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培训中心行政楼 联 系 人:文法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115003 招标代理人: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 系 人:郭志权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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