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中心综合办公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行政中心综合办公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湖州吴兴东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建如 联系电话:****-********
招标工程名称:湖州市吴兴区行政中心综合办公楼
招标内容:土建及水电施工 投资预算:4000 万元
建设规模:38468平方米(含地下室3305.5平方米)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建设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吴兴大道北侧至经五路西侧)
资金来源:自筹
报名时间:2007年3月21日-2007年3月27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
报名地点: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凤凰路800号3楼)
联系电话::******* 联系人:小杨、小潘
投标申请人专业类别要求: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要求: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要求: 工民建壹级
结构类型:框架 层数/高度:12层/地下一层/最大建筑高度57.65米
立项批准部门文号:
计划开、竣工日期:2007年5月-2008年7月
报名要求提供资料:
1、企业介绍信、企业概况、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席位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湖州市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湖施工备案表、湖州市劳动工资支付保障金储存证明。(以上报名资料均为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拟参加投标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工作手册复印件(工作手册中承担的工程项目应全部核销)、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人代表、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复印件,拟参加投标的项目经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书复印件。〖工作手册中承担的工程项目应全部核销。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除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单位任职文件可以不提供原件核查但仍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受理〗。
3、2003年至2005年度投标报名企业和项目经理在质量和安全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企业通过国家认可的质量体系论证证书复印件、湖政办函[2004]46号文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复印件和投标报名企业认为需要提交的资料复印件。(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评分时不予认可)
4、报名资料应装订成册,并加盖页码章。
5、选择投标申请人方法:本项目属市重点工程,对《湖政办函[2004]46号文件》的《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预审评分办法》更改如下:
湖州吴兴区行政中心综合办公楼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预审评分办法
  第一条 资格预审评分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量化评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第二条 市重点工程、外商独资或外资控股及个人投资的项目,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的,可以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自行制定资格预审评分办法。招标人自行制定资格预审评分办法,须经招投标监督机构审核。
  第三条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的专业分类,工程为房屋建筑及其附属工程,业绩评分以招标项目该专业类别的获奖工程为准。
  第四条 评分标准分二项,合计100分。
  (一)投标企业信誉分,满分60分
  1.企业通过国家认可的与招标项目的专业类别相符合的质量体系论证的,评定分值10分;
  2.企业资质
特、一级资质,评定分值10分;
   二级资质,评定分值2分;
    3.工程质量,最高15分
  (1)上三年度内,企业在湖州市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鲁班奖”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15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鲁班奖”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9分;
  (2)上二年度内,企业在湖州市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钱江杯”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9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钱江杯”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6分;
  (3)上二年度内,企业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飞英杯”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6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地区级优质工程奖项的,评定分值3分;
  本条(1)、(2)、(3)项不重复计分,以最高获奖工程进行计分。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最高8分
  (1)上二年度内,企业在湖州市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浙江省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8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以上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4分;
  (2)上二年度内,企业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湖州市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6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市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3分;
  本条(1)、(2)项不重复计分,以最高获奖工程进行计分。
  5.市场行为,无不良行为得满分10分
投标申请人的不良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每条记录扣2分,最高扣4分;
  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前一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每一处罚决定扣3分,最高扣6分。
  同一处罚内容按最高级别扣分,不重复扣分。
  6.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以前承接招标人的工程项目履约情况评价:好,得7分;一般,得5分;差,得3分 (投标申请人未承接过招标人的工程项目的,得满分7分) 。
  (二)投标项目经理信誉分,满分40分
  1.工程质量,最高18分
  (1)上三年度内,投标项目经理在湖州市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鲁班奖”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18分,投标项目经理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鲁班奖”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9分;
  (2)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经理在湖州市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钱江杯”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16分,投标项目经理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钱江杯”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8分;
  (3)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经理在湖州市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飞英杯”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14分,投标项目经理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地区级优质工程奖项的,评定分值7分。
本条(1)、(2)、(3)项不重复计分,以最高获奖工程进行计分。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最高8分
  (1)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经理在湖州市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8分,投标项目经理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6分;
  (2)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经理在湖州市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湖州市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6分,投标项目经理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地市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3分;
本条(1)、(2)项不重复计分,以最高获奖工程进行计分。
  3.投标项目经理等级满足工程要求等级的得2分,提高一个等级的加1分,最高得4分。
  4.市场行为,最高10分
  投标项目经理的不良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每条记录扣2分,最高扣4分;
  投标项目经理投标报名前一年内受到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扣3分,最高扣6分。
  同一处罚内容按最高级别扣分,不重复扣分。
  各专业(行业)协会评选的奖项按评选范围降低一个等级评分。
  第五条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提供的有关证书、文件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有关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无法提供原件核查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发文部门盖章确认。
  第六条 年度划分以每年的7月1日为分界,业绩评分以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提供的报名资料为准,获奖业绩的时间以获奖证书上的时间为准。
投标人选择由招标人推荐1/3,其余按以上资格审查评分办法从高到低确定。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杭州市文三西路2号文苑楼5楼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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