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无人船采购项目公告

漯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无人船采购项目公告

漯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无人船采购项目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

漯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多功能无人船采购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需求:多功能无人船1套(详见磋商文件)。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人民币50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50万元。

4、合同履行期限(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3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标准

6、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需附开户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的合格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月8起日—2024年1月12日止,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领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投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等资格要求所涉及的相关资料一套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漯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漯河市西城区翠华山路99号1207室)

本次招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月12日17:30(北京时间)

2.地点:漯河市西城区翠华山路99号1207室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官网。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漯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漯河市西城区翠华山路99号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方式:0395-*******

发布人:漯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 2024年1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环境 行政执法 无人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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