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继明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送达公告
李继明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送达公告
被通知退款人:李继明 公民身份号码:******************
住址:广东省四会市**************
2024年03月27日,我中心作出了《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东社保中心退字〔2024〕第*****号)(详见附件),主要内容为:你于2023年08月04日向我中心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我中心作出《东莞市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决定书》(业务流水号230*****595*****),并支付您2023年09月按月领取失业金1710元,求职补贴1437.3元,共计人民币叁仟壹佰肆拾柒元叁角(¥3147.3元)不符合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属于多发待遇。依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请你在收到本通知后,选择以下退款方式之一,依法将多领取的叁仟壹佰肆拾柒元叁角(¥3147.3元)失业保险待遇退回我中心社会保险基金账户。由于我中心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将上述《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送达给你,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号).pdf">《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东社保中心退字〔2024〕第*****号).pdf
联 系 人:郑土华、袁锋 联系电话: 0769-********
联系地址: 东莞市大岭山镇政务服务中心五楼业务二股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04月16日
公告时间:2024年04月16日至2024年05月16日,公告地点: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岭山分局公告栏和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社保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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