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阳县2024年土地卫片执法技术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关于平阳县2024年土地卫片执法技术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平阳县2024年土地卫片执法第三方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平阳县2024年土地卫片执法技术服务项目。

(二)询价单位: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项目依据:根据《关于利用2024年季度卫片监测成果开展日常执法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号)

(四)服务范围和内容:平阳县2024年卫片执法工作技术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二)供应商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具有乙级以上测绘资质,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要求

(一)实施范围:平阳县。

(二)工期要求:按照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四、报价规定及费用结算

(一)预算价:本次购买第三方服务最高限价29万元。

(二)结算方式:在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进场作业十日后,采购人向中标单位支付总价款的50%,服务到期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

(三)特别条款:若供应商作业不到位造成重大工作错误的,或发现弄虚作假的,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相关款项。

五、投标须知

(一)竞标人递交的竞标文件应包括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投标报价单;

单位名称


报价内容

平阳县2024年土地卫片执法技术服务项目

报价金额

小写:

大写: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文件送达

1、报价文件送达之前应进行密封和标志。报价文件装订后(一式两份)用档案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漏盖章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上午9:30时。

(三)投标和开标

1、开标时间: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上午9:30时。

2、开标地点: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206号会议室。

3、标书递交方式

(1)现场递交。递交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路(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206号会议室)

(2)邮寄递交 :递交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路((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241办公室)

4、定标原则:询价小组将对各单位的报价资料进行审定,参与过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相关技术平台建设运营的优先,在各方面均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最低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当出现相同最低报价时,则由采购方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本次供应商报价均超过采购人预算价,本次询价采购则以作废处理。

5、竞标文件的有效性: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况视为无效竞标文件:

(1)未按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3)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书报价函中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的;

(5)供应商未提供设备订购合同或施工能力承诺

(6)供应商未出具政府采购失信行为查询资料的。

6、本次询价,未超过2家合格供应商响应的,应重新询价。

八、中标公告

决标后由采购人进行中标公告,公告期3天。

九、合同签订

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签订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废除授标,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中标供应商应履行合同条款各义务,不得转让(包)给他人。

十、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点: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

联系人: 林晓毅;联系电话: 195*****670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6日



标签: 土地卫片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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