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桥镇环境卫生站垃圾桶招标公告

斜桥镇环境卫生站垃圾桶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海宁市斜桥镇环境卫生站就海宁市斜桥镇环境卫生站垃圾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XDCG*******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标项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备注
1 斜桥镇环境卫生站240L垃圾桶采购 只 1300 29.9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6-05-27至2016-06-02(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2.报名/发售地址:海宁市海昌南路486号金汇大厦B幢11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06-12 14:00

七.投标地址:海宁市斜桥镇庆云村村委会二楼

八.开标时间:2016-06-12 14:00

九.开标地址:海宁市斜桥镇庆云村村委会二楼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 5000.0

交付方式:汇票/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嘉兴海宁支行

银行账号:****************70343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a)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b)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c)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d)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海宁市斜桥镇环境卫生站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海宁市斜桥镇人民政府内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8807

传真:********9013

地址:海宁市海昌南路486号金汇大厦B幢11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海宁市斜桥镇

标签: 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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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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