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招标公告第二次第1包

某部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招标公告第二次第1包



某部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二次询价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某部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

二、项目编号:2024-JQSSQD-W400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及品种
名 称

计量

单位

采购

数量

供货及安装完成

供货地点

备注

1

高清网络红外摄像机-半球

24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

辽宁省沈阳市

2

高清网络红外摄像机-筒机

6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

辽宁省沈阳市

3

POE网络交换机-24口

2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

辽宁省沈阳市

4

POE网络交换机-5口

1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

辽宁省沈阳市

5

专业监视器

2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

辽宁省沈阳市

6

壁装支架-筒机配套

6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

辽宁省沈阳市

7

硬盘录像机-64路

1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

辽宁省沈阳市

8

硬盘录像机-8路

1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

辽宁省沈阳市

9

监控硬盘

12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

辽宁省沈阳市

满足6个月视频备份,其中2个摄像头满足1年视频备份需求

10

HDMI分配器

1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

辽宁省沈阳市

11

监控立杆

1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

辽宁省沈阳市

12

监视器伸缩支架

2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

辽宁省沈阳市

13

超五类阻水双绞线

8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

辽宁省沈阳市

14

电梯随缆

50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

辽宁省沈阳市

15

线槽

200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

辽宁省沈阳市

16

其它配件

1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

辽宁省沈阳市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否;

2.项目预算:10万元;

3.最高限价:1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4.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人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Dhap.ni1.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完成注册,注册成功的提供纸质版截图,未完成注册的投标将被否决。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七)报价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4月16日至4月23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二)申领地点: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特别提示:报价方必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授权代表递交报价文件时须提供报价方在军采网注册完成信息的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列入资格性审查项。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如因邮件主题未按照格式要求编写导致邮件未送达的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采购文件费支付方式(需使用供应商公司账户进行支付,支付时间不得超过采购文件申领时间截止时间)及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按照前文内容执行(请供应商自行预留因网络延时、支付异常等问题的所需时间,超过采购文件申领时间截止时间支付的不予发送采购文件)。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

(五)询价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4月29日14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4月29日14时30分。

(三)报价地点: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询价时间、地点

(一)询价时间:2024年4月29日14时30分。

(二)询价地点: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奇

办公电话:0411-********

移动电话:182*****557

地 址:详见采购文件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付干事

移动电话:139*****253

采购机构: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6日


标签: 视频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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