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配备购置招标公告

2016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配备购置招标公告

荥阳市公安局2016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配备购置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荥阳市公安局2016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配备购置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荥阳市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以下投标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荥阳市公安局2016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配备购置项目

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所有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

3、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九个标段,具体如下:

一标段: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扫描仪、复印机等)

二标段:影像设备(相机、摄像机、投影仪等)

三标段:安防设备(周界报警系统、联动报警系统)
四标段:4G网优化及相关设备(优化完善系统设施)

五标段:地埋平台三期建设(警用地理信息平台建设)

六标段:手印显现系统(真空金属镀膜手印显现系统)

七标段:物证勘查设备(激光物证勘查仪)

八标段:互联网安全设备(互联网安全监督工具)

九标段:警用装备(测速仪、风速仪、伸缩攀登梯、防毒面具、酒精检测仪等)

4、招标编号:荥财公开招标【2016】 42 号(公安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其中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设备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相机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九标段投标人须选投公安部指定的协议供货单位生产厂家制造的装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

1、请于 2016 5 27 日至 2016 6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荥阳市索河路与工业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百盛3楼301室,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近三年度(2013年-2015年)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资格第7条对有关标段要求须提供的资料、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贰套并且加盖单位公章报名。

2、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标段,售后不退,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荥阳市公安局

联 系 人:魏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

地 址:荥阳市索河路与工业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百盛3楼301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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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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