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南部十四号路建设工程设计
河西南部十四号路建设工程设计
[]河西南部十四号路建设工程设计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BHX160017-02FG | 项目名称 | 河西南部十四号路建设工程设计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6年5月2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6年6月3日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南京河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建设项目河西南部十四号路建设工程设计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资金 ,现已落实(立项批文号:宁新城委综字[2016]82号)。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河西南部十四号路建设工程设计 2.工程地点:河西新城区南部地区北段北起扬子江大道东侧规划路,南至江东南路,南段北起庐山路,南至七米路。 3.招标内容: 含综合管线的规划研究报告、道路、桥涵、绿化、雨水、污水及交通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实施期间交通分流疏导方案的编制等。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合同估算价:约107.7564万元 6.工程规模:河西新城区南部地区北段北起扬子江大道东侧规划路,南至江东南路,南段北起庐山路,南至七米路;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道路长1231.536米,红线宽13、16米,设计车速20公里/小时,工程建设费用约3591.88万元。 二、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及类别:道路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3、设计工期:签订设计合同之日起,初步设计 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需提供的材料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自2016年5月27日至2016年6月3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节假日除外),在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南京市中山路99号701室)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由专家评委首先对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材料进行评审。 (一)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道路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核查);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6、投标人近三年市政道路设计项目无因设计原因造成的事故发生(提供承诺书); 7、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原件); 8、投标人熟知该建设项目可能涉及到的报批事项、报审流程、提交材料等;(提供承诺书) 9、参与本次设计的设计人员应为设计单位的在册人员,项目组成员专业配置需合理。投标单位须确保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设计及施工全过程,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更换。(提供承诺书);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六、其他 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开标时,本工程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并递交上述原件,若相关人员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或到场但未递交上述原件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其标书将被退回。 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分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投标报价(70分) 有效投标单位在5家(含5家)内,按各家所报的总价计算平均值;投标单位超过5家,去掉1个最高和1个最低的,按余下单位的总价计算平均值。以平均值作为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于基准价1%扣0.5分,每低于基准价1%扣0.3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2)设计内容(10分) 根据设计文件、规划方案等内容的齐全完整,图表清晰情况进行评分。优得10分,良得8.5分,中得7分,一般得5分。 (3)设计方案(10分) 根据总体设计、设计方案的施工可行性,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科学合理,是否能够满足标书提出的指标要求,投资估算的合理性,以及总体布局的合理性进行打分。优得10分,良得8.5分,中得7分,一般得5分。 (4)设计业绩(3分) 企业具有2011年5月1日以来道路设计项目业绩每1个得1分,最高为3分。(提供业绩合同原件,复印件并编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合同原件的该项不得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项目组成员(4分) 设计组人员安排合理,规划、市政、园林绿化等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得4分。规划、市政、园林绿化专业每少一位扣1分。 (6)实施期间交通分流疏导方案(3分) 交通分流的合理性,优得3分,良得2分,中得1分,一般得0.5分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河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901号 邮编: 210000 联系人:常工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报名及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山路99号701室 联系人:阮工、陈工 传真:***-******** 联系电话:***-******** Email: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 南京河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建设项目河西南部十四号路建设工程设计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资金 ,现已落实(立项批文号:宁新城委综字[2016]82号)。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河西南部十四号路建设工程设计 2.工程地点:河西新城区南部地区北段北起扬子江大道东侧规划路,南至江东南路,南段北起庐山路,南至七米路。 3.招标内容: 含综合管线的规划研究报告、道路、桥涵、绿化、雨水、污水及交通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实施期间交通分流疏导方案的编制等。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合同估算价:约107.7564万元 6.工程规模:河西新城区南部地区北段北起扬子江大道东侧规划路,南至江东南路,南段北起庐山路,南至七米路;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道路长1231.536米,红线宽13、16米,设计车速20公里/小时,工程建设费用约3591.88万元。 二、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及类别:道路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3、设计工期:签订设计合同之日起,初步设计 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需提供的材料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自2016年5月27日至2016年6月3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节假日除外),在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南京市中山路99号701室)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由专家评委首先对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材料进行评审。 (一)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道路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核查);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6、投标人近三年市政道路设计项目无因设计原因造成的事故发生(提供承诺书); 7、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原件); 8、投标人熟知该建设项目可能涉及到的报批事项、报审流程、提交材料等;(提供承诺书) 9、参与本次设计的设计人员应为设计单位的在册人员,项目组成员专业配置需合理。投标单位须确保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设计及施工全过程,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更换。(提供承诺书);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六、其他 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开标时,本工程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并递交上述原件,若相关人员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或到场但未递交上述原件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其标书将被退回。 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分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投标报价(70分) 有效投标单位在5家(含5家)内,按各家所报的总价计算平均值;投标单位超过5家,去掉1个最高和1个最低的,按余下单位的总价计算平均值。以平均值作为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于基准价1%扣0.5分,每低于基准价1%扣0.3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2)设计内容(10分) 根据设计文件、规划方案等内容的齐全完整,图表清晰情况进行评分。优得10分,良得8.5分,中得7分,一般得5分。 (3)设计方案(10分) 根据总体设计、设计方案的施工可行性,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科学合理,是否能够满足标书提出的指标要求,投资估算的合理性,以及总体布局的合理性进行打分。优得10分,良得8.5分,中得7分,一般得5分。 (4)设计业绩(3分) 企业具有2011年5月1日以来道路设计项目业绩每1个得1分,最高为3分。(提供业绩合同原件,复印件并编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合同原件的该项不得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项目组成员(4分) 设计组人员安排合理,规划、市政、园林绿化等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得4分。规划、市政、园林绿化专业每少一位扣1分。 (6)实施期间交通分流疏导方案(3分) 交通分流的合理性,优得3分,良得2分,中得1分,一般得0.5分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河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901号 邮编: 210000 联系人:常工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报名及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山路99号701室 联系人:阮工、陈工 传真:***-******** 联系电话:***-********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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