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受理辽宁省新药安全评价中心改建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受理辽宁省新药安全评价中心改建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受理辽宁省新药安全评价中心改建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3月7日本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受理了辽宁省新药安全评价中心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8日-2024年3月21日(10个工作日)。
本公示发布后,如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环评报告有不同意见,请在2024年3月21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本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
联系地址:本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本溪市政府1703室)。联系电话:024-********。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辽宁省新药安全评价中心改建项目 | 本溪高新区 | 辽宁千一测试评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辽宁瑞丰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3月8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辽宁省新药安全评价中心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查询方式:
标签: 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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