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康养示范区一期项目-四六七批次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文化艺术康养示范区一期项目-四六七批次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文化艺术康养示范区一期项目-四六七批次建设工程监理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文化艺术康养示范区一期项目-四六七批次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发包人为弥勒市蓝城城乡建设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现拟对文化艺术康养示范区一期项目-四六七批次建设工程监理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比选。
2、工程简介:
2.1工程名称:文化艺术康养示范区一期项目-四六七批次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2.2建设地点: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红河弥勒市新哨镇及东风农场管理局鸡街铺水库及周边。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到位。
2.4项目概况:文化艺术康养示范区一期项目-四六七批次位于东风长塘子旁,北临东风大道,南侧接23队村庄;用地面积20.97亩;用地性质:居住用地;总用地:*****.37㎡,容积率:0.63;建筑密度:小于等于57.36%;建筑面积暂估*****.27㎡。
2.5发包范围: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完成文化艺术康养示范区一期项目-四六七批次工程所有内容的监理工作,包含质量保修期监理服务。
2.6项目建设期: 20 个月。
2.7 质量要求:严格执行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认真、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及监理服务承诺。
2.8服务期限:自监理进场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及工程竣工资料归档完成,工程保修期满,竣工决算经最终审核完成后为止。
3、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申请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注册在本单位,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出具在投标企业的劳动合同及近期社保证明材料资格。
3.4申请人信誉良好,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文件前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
3.5业绩要求:自2021年01月至今(按合同签订时间)应至少承担过两项类似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指监理业务手册或项目评定书或合同);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4、领取竞争性比选文件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4.1领取竞争性比选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19日,每天09时00分至11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
4.2领取竞争性比选文件地点: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办公楼403室。
4.3领取竞争性比选文件时需由经办人持身份证原件领取竞争性比选文件。
4.4每家报名费 600.00元,售后不退。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2日14时30分,地点为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2楼开标三厅。
6.联系方式
发包人:弥勒市蓝城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正甜
代理人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人:吴奕宣、张河坤、张琳
电话: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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