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康养示范区一期项目-四六七批次概念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建筑单专业扩初设计
文化艺术康养示范区一期项目-四六七批次概念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建筑单专业扩初设计
文化艺术康养示范区一期项目-四六七批次概念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建筑单专业扩初设计竞争性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文化艺术康养示范区一期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发包人为弥勒市蓝城城乡建设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现拟对文化艺术康养示范区一期项目-四六七批次概念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建筑单专业扩初设计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比选。
2、工程简介:
2.1工程名称:文化艺术康养示范区一期项目-四六七批次概念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建筑单专业扩初设计项目。
2.2建设地点: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红河弥勒市新哨镇及东风农场管理局鸡街铺水库及周边。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到位。
2.4发包范围:文化艺术康养示范区一期项目-四六七批次18#、24#、25#、26#、27#、28#、29#、30#、31# 等地块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建筑单专业扩初、后续施工图设计配合服务。
2.5 设计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规定的设计文件编制的深度要求,满足发包人要求。
2.6设计服务期限要求:设计服务总50日历天,其中提供用地地形图,用地红线图,当地规划条件及管理要求后 25 天提交概念性规划方案成果;概念性规划方案成果书面确认后10天提交方案设计方案;方案设计成果书面确认后15天提交建筑单体专业初步设计成果和图纸;项目启动施工图设计时,完成建筑外立面控制设计。
3、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申请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总设计师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以上注册资格,拟派本项目的总设计师及主要设计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且不得更换(提供承诺)。
3.4申请人信誉良好,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文件前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
3.5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按合同签订日期)应至少承担过类似(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合同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设计项目至少一项,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4、领取竞争性比选文件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4.1领取竞争性比选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19日,每天09时00分至11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
4.2领取竞争性比选文件地点: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办公楼403室。
4.3领取竞争性比选文件时需由经办人持身份证原件领取竞争性比选文件。
4.4每家报名费 600.00元,售后不退。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2日14时30分,地点为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2楼开标三厅。
6.联系方式
发包人:弥勒市蓝城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正甜
代理人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人:吴奕宣、张河坤、张琳
电话:0871-********
电子邮件:*********@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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