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区机关大楼十一楼会议屏幕及一楼大屏幕显示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高淳区机关大楼十一楼会议屏幕及一楼大屏幕显示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高淳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高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就机关大楼十一楼会议屏幕及一楼大屏幕显示系统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谈判。
1、项目编号:GCZC-*******
2、项目内容:机关大楼十一楼会议屏幕及一楼大屏幕显示系统采购项目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无
3.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凡列入市政府文件规定的国有资本退出领域(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环卫、园林、审图、咨询)的企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5、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现场报名。(报名联系人:黄文亮,联系电话:***-********)投标人需在2016年05月30日-31日 9:00--11:00,14:30——16:30(北京时间),携带下述资料到南京市(镇兴路228号)进行谈判报名、接受审查:(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供核查);(2)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供核查);(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未按上述要求报名和接受审查的供应商,不予参与本次谈判(以现场签到表为准)。
注:供应商安排技术人员陪同勘察现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本次采购只接受按要求集中考察过现场,并按时签到供应商(以现场签到为准)。
6、谈判文件获取办法:供应商可从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下载本项目谈判文件。
7、谈判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供应商应从本单位帐户支付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采用本票、汇票形式交纳,其他形式一律拒绝。保证金不需封装在谈判文件中,单独随谈判文件一并送达谈判现场。
8、谈判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谈判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9、谈判文件响应时间: 2016年06月03日14:00,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03日14:30。 逾期提交或所收到的谈判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10、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高淳区政务服务中心323会议室(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康乐路195号)。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出席谈判仪式。
11、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文亮联系电话:***-********
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保证金帐户信息:
开户名称: 南京市高淳区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行:建行营业部
帐号:****************1659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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