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石镇人民政府社会治安联防巡逻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赤石镇人民政府社会治安联防巡逻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赤石镇人民政府社会治安联防巡逻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赤石镇人民政府社会治安联防巡逻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随着深汕特别合作区大开发大建设的不断深化,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流、物流、车流、资金流、信息流快速增加,各类社会治安要素呈几何式增长,因征地、违建、劳资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日益突出,社会不稳定因素和风险逐渐上升,赤石镇面临的社会治安形势日益严峻,特别是在一些重点场所和时段,安全风险更加突出。
面对新形势下的治安及社会稳定问题,现有的综治巡防力量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应对各类安全风险、提高公共安全防范能力等方面已捉襟见肘;对此,赤石镇人民政府拟聘用第三方保安服务公司,参与社会治安巡逻、禁毒巡查、保障单位内部安全稳定等,构建“联防,互防,自防”三防一体的防控网络体系。强化赤石镇社会治安联防巡逻能力,社会治安联防巡逻队伍建设,加强相关领域的安保巡逻及监督,强化协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提高社会的安全防范和治安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安全稳定。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联防队巡守工作范围为赤石镇人民政府行政辖区13个村(社区)、89个自然村,经测算,由供应商派遣不少于30名安保工作人员及4辆巡防车辆,在镇综治部门、派出所统一安排下,组织“执勤、流动、巡逻”,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要做好夜间巡逻,具体工作如下:
(1)宣传教育群众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落实群众防盗、防抢、防火、防破坏和其他治安灾害事故和防范措施。
(2)开展治安巡逻、安全检查,维护辖区内的治安秩序。
(3)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时,协助公安机关保护现场,并主动及时地将掌握的有关情况、线索报告公机关;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将其扭送到当地公安机关。
(4)配合有关部门及时疏导和调解民间纠纷。
(5)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群众对社会治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在当地综治部门、派出所的统一安排下,组织“执勤、流动、巡逻”,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要做好夜间巡逻,执勤工作,防止“巡不到守不住”现象,不给坏人可趁之机。
(7)完成镇政府和派出所交办的其他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工作。
工作时间:以8个小时工作制为一班,一天3班;上班时间为机动,以镇综治部门、派出所实际排班为准。
2.服务要求:
(1)供应商向赤石镇人民政府选派保安服务人员,供应商应保证保安服务人员人数满足工作需要,因保安服务人员离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保安服务人员人数发生变动的,供应商应在3个工作日内补充完毕,并向采购方登记报备。供应商必须保证人员变动期间,选派保安服务人员应保持在岗人数30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采购方有权对保安服务人员岗位进行调配。供应商选派的保安服务人员符合保安人员所要求的相关从业条件,并经过相应的业务技能培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满足需求的培训场地。
(2)安保队伍食宿由供应商自行解决,供应商的报价已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管理企业的利润等各项费用,采购方不再为此增加任何费用。
(3)按5人分为一组,每个组必须配备相应人员的服装装备(包括安保制服、标识标志、帽子、工作鞋、腰带、手套、防暴装备、雨具、反光衣、警棍、电筒、工作证等),保证除换洗衣物每人至少两套外,其他装备每人至少1套。
(4)配备对讲机不少于 1 台。
(5)执法记录仪不少于 1 台。
(6)配备4辆巡防车辆。
(7)测量工具如皮卷尺等各不少于 1 个。
(8)提供的装备应保证合格、全新、齐全,并定期排查装备损耗,对陈旧、破损等不符合要求的设备及时予以更换,设备数及质量应能充分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9)所有设备由供应商按采购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配齐,否则视为违约。所配备的设备,必须按照采购方的要求进行配置和安排使用。
(10)供应商负责安保队伍的培训(含驻前/过程/技术/专业演练及法规知识培训)和每月考勤,并对队员每月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登记,采购方负责考核定级,考核标准:优秀、合格、不合格。对工作表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经教育仍不改正的队员,采购方可退回,供应商在空岗3个工作日内安排新人到岗。
(11)人员素质及保障要求:
11.1品行端正,热爱工作,责任心强,初中文化以上;
11.2受过保安业务专业培训;
11.3年龄25-45岁;
11.4身体健康。
11.5供应商需为每名人员购买50万及以上的商业险(人身意外险)。
3.服务成果要求
通过强化社会治安联防巡逻,提高社会安全保障能力,降低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建立完善的联防治安巡逻服务机制,确保服务的可持续性和高效性;发现和解决各类安全隐患,提升场所的安全防范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以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安全威胁;加强镇综治办、派出所及各村(社区)执行社会治安巡逻,形成良好的安全保障,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2.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付款。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人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4月16日上午9:00至2024年4月21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海丰县赤石镇人民政府:*********@qq.com
或者邮寄至: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赤石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曾工,联系方式:183*****190
4.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谨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szjinlizhaobiao.com/),在深圳市谨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海丰县赤石镇人民政府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人民路一号
项目联系人:曾工
联系方式:183*****190

附件:

赤石镇人民政府社会治安联防巡逻服务
项目报价单
一、报价内容
项目名称:赤石镇人民政府社会治安联防巡逻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赤石镇人民政府
报价单位:
报价(总价):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二、项目报价(另需附具体明细表)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费用(元)
合计
含税X(大写:X X X)
三、具体需求响应情况
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完全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
XXX公司(需加盖公章)
2024年XX月XX日

标签: 社会治安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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