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黔05破1号关于选聘审计机构对贵州世纪资源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雷公山煤矿托管期间账务进行审计的公告
2023黔05破1号关于选聘审计机构对贵州世纪资源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雷公山煤矿托管期间账务进行审计的公告
关于选聘审计机构对贵州世纪资源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雷公山煤矿托管期间账务进行审计的公告
2022年8月8日,黔西市人民法院作出(2022)黔0581破2号民事裁定,受理申请人四川嘉华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原四川华蓥山广能集团嘉华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沙坪坝区榆笛科技有限公司对贵州世纪资源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世纪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2年9月20日作出(2022)黔0581破2号决定,指定贵州本芳律师事务所担任贵州世纪资源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2023年4月11日,贵州省黔西市人民法院作出(2022)黔0581破2号民事裁定,将该案移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24日作出(2023)黔05破申6号民事裁定,裁定贵州世纪资源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由该院审理。同日作出(2023)黔05破1号决定书,指定贵州本芳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为确保债务人财产保值增值、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利益,于2022年10月18日公开发布《贵州世纪资源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关于招募贵州世纪资源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雷公山煤矿承托人的公告》,选聘托管公司对雷公山煤矿进行垫资整体托管经营,并于2022年11月3日签订《雷公山煤矿整体托管协议》,对世纪公司所属雷公山煤矿托管经营。2023年5月15日,世纪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该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表决贵州世纪资源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雷公山煤矿采取托管方式继续经营的议案》。现为明确托管期间的账务,便于破产案件的推进。管理人现公开选聘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对贵州世纪资源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雷公山煤矿托管期间账务进行审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计机构的工作范围及选聘条件
(一)工作范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及相关行业准则,对托管期间的账务进行审计,并出具全面审计报告。审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托管期间合法合规的账务;
(2)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资质及条件
1.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证,具有相应的审计资质;
2.具有良好业绩,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业处分、惩戒等不良记录,且不存在以下利益冲突情形:
(1)与世纪公司、贵州博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2)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为世纪公司、贵州博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相对固定的审计等中介服务;
(3)现在是或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是世纪公司、贵州博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担任世纪公司、博鑫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等职务;
(4)可能影响中介机构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3.审计机构报名时还需提供关于为本案提供审计服务计收审计费的“说明”。如果“说明”引用行业通用收费标准的,需明确针对本案的优惠比例后换算为具体的数据。
(三)承诺事项
1.承诺在接受委托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并向管理人提供审计报告;及时完成管理人指派的其他工作任务;
2.承诺先行提交审计报告以及配合管理人完成其他工作,审计费用待世纪公司破产财产处置变现后支付;
3.承诺指派固定工作人员开展审计工作;
4.承诺在破产程序中因对审计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审计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审计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5.承诺如审计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每逾期一天减少支付审计费用的5%。
二、竞聘提交材料
(一)竞聘文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参与本次审计的工作意向书(原件);
2.报价函(原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食宿、差旅、税费
等为本次审计的工作量而作出合理预估);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有效的审计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5.参与本项目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6.业绩情况及证明材料(复印件);
7.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项目团队
人员组成及人员审计从业简历、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工作时间预算表及进度承诺书等);
8.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机构及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
(2)开展工作时,坚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承诺;
(3)独立开展工作,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指示和干涉,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承诺;
(4)保证出具的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合的承诺;
(5)按照管理人规定时间及公告要求,及时出具审计报告的承诺;
(6)列席债权人会议并接受法院、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委员会(如有)和债权人的咨询,负责报告内容的解释工作的承诺;
(7)明确说明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间的承诺;
(8)垫资、保密承诺等。
以上材料提交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复印件需加盖机构公章,并提供电子档(正本扫描件)U盘/光盘一份,竞聘文件一律密封(标识“关于选聘审计机构对贵州世纪资源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雷公山煤矿托管期间的账务进行审计的竞聘文件”字样,若不按上述文字内容标识即视为未响应公告内容,管理人有权决定其不具有投标资格)。
(二)文件提交要求:
1.竞聘机构应仔细阅读公告的相关内容,按本公告的要求拟定竞聘文件,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负责。另,竞聘文件资料的制定不得设置假设性条件且一旦提交竞聘文件即视为对本公告内容的认可。同时,如提供资料不具备第二项“竞聘提交材料”内容,则视为竞聘文件无效。
2.竞聘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提交方式
截止时间:2024年4月23日,17时00分前(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相关材料也应当保证在该时间点前到达管理人)
联系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开行路东升华庭二层贵州本芳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 刘银律师,联系电话:156*****729。
三、评审方式
(一)管理人将组织评审委员会于2024年4月 24日14 时00 分前进行竞聘资料初步审查,14时15分开始按签到顺序进行竞争性谈判。根据竞争性谈判结果择优确定获聘机构及一名备选机构,作为更换审计机构时的接替人选;
(二)竞聘人所指派的人员应当持有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参与竞争性谈判;
(三)管理人确定获聘机构后,报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后签订审计委托合同。
四、其他
(一)参与报名竞聘机构不限贵州省内的机构;
(二)报名的竞聘机构一旦确认,不得拒绝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合同;
(三)由于本项目的特殊性,需要竞聘机构垫付相应的费用,竞聘机构应充分考虑并提出报价,报价时应以具体数据明确表示;
(四)由于破产清算项目的特殊性,如参选单位均不符合管理人的资质要求,或现场面谈时管理人认为竞聘机构均不能胜任本次工作,或管理人确定的审计机构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予许可,管理人有权不与竞聘人中任何一家单位签订合同;
(五)有意向报名的机构可通过上述联系电话向管理人联系了解初步情况,具体情况以管理人调查确认的书面文件为准;
(六)竞聘文件一经提交,无论是否中选,管理人均不予退回;未中选的竞聘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七)竞聘机构应确保实际开展工作的人员与竞聘文件体现的项目成员一致;
(八)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特此公告
贵州世纪资源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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