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北管理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奖项目申报的公示

察北管理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奖项目申报的公示

察北管理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4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奖项目

申报的公示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推动农牧交错带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及《张家口市察北管理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文件,2024年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项目,现将项目申报有关要求公示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

对相隔100米之内连片达到500亩以上(包括500亩)种植高产优质一年生饲草进行补贴,主要补贴品种包括青燕麦、青莜麦、青贮玉米、谷草等,补贴资金用于租赁(流转)土地、购置良种、标准化生产、改善生产条件等方面。

对草食畜养殖场建设和改造提升进行补贴,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圈舍标准化改造,路面硬化、青贮窖、储草棚,粪污处理设施、改善防疫条件、良种引种扩繁等方面。

二、项目申报对象

1、饲草种植,对连片达到500亩以上(包括500亩)种植高产优质一年生饲草进行补贴,补贴对象为家庭农(牧)场、农牧民种植(养殖)合作社。

2、养殖企业,养殖场位于管理区,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营业执照、土地手续。

3、支持以家庭农(牧)场、农牧民种植(养殖)合作社、规模养殖场、草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主的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草牧业,重点支持中小规模的种植、养殖企业(场、合作社),单个实施主体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补贴标准

1、饲草种植按不高于每年300元/亩标准给予补贴。

2、圈舍建设每平方米补贴300元;储草棚每平方米补贴200元;青贮窖每立方米补贴150元,粪污池每立方米补贴300元;养殖场配套路面建设,厚度不低于10厘米,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不高于100元。

四、申报条件

1、饲草种植地块必须在察北管理区区域内;必须具有土地租赁合同和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有饲草种植。

2、养殖场位于全区适养区,不在生态红线和禁养区内,距离村庄、公路等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要求。

3、养殖场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用地符合农业设施用地有关规定,具有农业设施用地手续,已在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五、申报时间

符合申报条件,有意愿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奖项目的单位于3月13日前向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处或察北管理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

联系人:赵晓丽 电话:0313-*******


察北管理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7日


标签: 草原生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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