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舞台全彩LED屏幕招标公告
室内舞台全彩LED屏幕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林业文工团有限公司采购室内舞台全彩LED屏幕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项目
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黑龙江省林业文工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采购室内舞台全彩LED屏幕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采购编号:伊GKZB********72
2、采购单位:黑龙江省林业文工团有限公司
3、采购代理机构: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4、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林业文工团有限公司采购室内舞台全彩LED屏幕项目
5、项目用途及技术要求:详见项目说明及参数要求
6、交货地点:黑龙江省林业文工团有限公司
7、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供货
8、计划金额:1,764,070.40元
9、 验收方式: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合格后,采购中心在集中验收
10、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11、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法律规定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证明的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基本开户行或人民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提交“投标单位情况表”(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法人:税务登记证和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其他要求
具有销售计算机资格,并提供LED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7日至2016年6月3日,每日上午8:00时至 11:00 时,下午14:00 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带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到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伊春区林都大街10号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出不退)
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
时间:2016 年6月17日下午13:30至14:30时,现场递交
地点: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6 年6月17日下午14:30
开标地点: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伊春区林都大街10号)
6.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林业文工团有限公司 采购机构: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伊春市伊春区 地 址:伊春区林都大街10号
(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 编: 153000 邮 编: 153000
联 系 人: 曹家宝 联 系 人: 么东岳
电 话: ****-******* 电 话(传真): ****-*******
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5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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