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新哨镇平安乡镇治安卡口及视频监控系统招标公告
弥勒市新哨镇平安乡镇治安卡口及视频监控系统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弥勒市新哨镇平安乡镇治安卡口及视频监控系统”已由弥勒市财政部门批准以公开招标方式发包,项目业主为“弥勒市新哨镇人民政府”,项目总投资约 26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弥勒市新哨镇平安乡镇治安卡口及视频监控系统;
招标编号:HHDLZXCG*******;
三、招标货物简要说明
供货地点:弥勒市新哨镇;
招标范围:视频管理平台、摄像机、传输网络、存储系统、解码设备等;
采购预算(即控制价):*******元;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供货周期:自收到中标通知书次日起90天;
质保期:设备自安装、调试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质保期5年;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的采购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供货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单位,提供通过年检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企业资质文件。
2.具有中国安防协会(或省级安防协会)颁发的安防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需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
5.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6.非投标人生产的产品需提供相关厂商授权书(原件)及厂商相关资质证书。
7.本项目投标单位为视频监控系统相关设备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或代理商。
8.省外企业必须提供入滇备案证且在云南省内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所有资质必须在有效期范围内。
五、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1、报名时间2016年05月27日—2016年06月02日,8:30—11:30时,14:00— 17:30时;
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红河州东联建设工程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弥勒项目部(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28-1号);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元,售后不退。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
注:1、招标代理公司不统一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请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后还需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行贿犯罪查询申请书(下载地址:http://wenku.baidu.com/view/53d*******c********fc35bfr=prin)、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自行到检察机关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2、以上资料是复印件需加盖公司鲜章,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非投标人生产的产品需提相关厂商授权书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审核。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6月17日14:30时(北京时间);过时视为放弃参加本次谈判的权利;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06月17日14:30时(北京时间);
地点: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人:弥勒市新哨镇人民政府
地址:弥勒市新哨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赵建忠
联系电话:137*****771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东联建设工程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28-1号
联系人:赵欣
联系电话:****-*******
2016年05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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