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撤销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许可的公示
东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撤销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许可的公示
东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撤销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许可的公示
海南东方华尔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东方市消防救援支队于2023年11月29日派员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场所)海南东方华尔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按照《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文号:东消安许限字〔2023〕第0019号)指出的防火封堵、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等12条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整改,复查不合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撤销你单位(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东审消安检字〔2023〕第016号)。
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不得使用、营业。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东方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东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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